今天的内容又是一起阴间新闻,气得我肝疼——

山东某小区,34岁的女子蜷缩在血泊里,身中二十多刀,五处致命伤深可见骨。

她曾卖房为前夫偿还赌债,离婚后打三份工养活儿子,却在刚刚订婚的第26天被前夫一刀一刀接连二十多刀活活捅死,还是当着11岁儿子的面,简直就是彻头彻尾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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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害的女子叫李秋,临沂人,之前是一名幼儿园老师。

2009年前后,她和渣男前夫是通过相亲认识的。

渣男是开挖掘机的,比李秋大几岁,两人在14年生下一个儿子。

李秋的弟弟说,姐姐这个人性格脾气都很好,人也能干,这么多年在家里任劳任怨,但姐夫却很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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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他因为在外面赌博欠下四十多万,实在还不上了才和李秋坦白。

李秋也太好说话了。

老公闯了这么大的祸,她不但没离婚,还选择卖房子替他还债。

那件事之后,渣男和李秋发誓这辈子绝对不再赌了。

但咱都知道,赌狗的话是不能信的,没多久他就又犯了,这次更是欠下了近百万!

第二次李秋选择用信用卡来还,可她的收入根本就支撑不起,这个“窟窿”越来越大。

直到这时,李秋才终于绝望,和渣男提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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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李秋只是刚刚提出离婚想法,就让渣男暴跳如雷,原形毕现!

2022年的一天,两人因为离婚的事吵了起来,渣男一气之下拿出一根尼龙绳把李秋牢牢捆住,囚禁在家里。

还是丈母娘发现女儿一整天联系不上不对劲,报了警,警察破门而入才把绝望的李秋救了下来。

经历这一遭,李秋坚定了离婚决心,这一年两人正式离婚,儿子由李秋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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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渣男没出过一毛钱的抚养费。

为了养孩子,李秋不得不辞了幼儿园的工作,白天去超市当收银员,晚上再去服装店卖衣服,同时打着三份工,苦苦煎熬。

今年4月,李秋认识了一个新对象,男方踏实可靠,家里人都挺满意的,前段时间两人开始商量订婚事宜。

家里人都在欣慰,李秋终于要迈向新生活了。

可畜生听说李秋可能要再婚,他立马急了!

他开始频繁打电话骚扰李秋,还发了各种不堪入目的辱骂和威胁信息,甚至派人跟踪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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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知道前夫的疯批秉性,非常害怕,在今年 8 月5 日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但因为渣男只是口头威胁,民警只能让她“提防着点”,完全没料到之后会发生的惨剧。。。

8月10日晚,渣男以看望儿子为由,来到了位于临沂市罗庄某小区的李秋家里。

孩子给他开了门,渣男先是带着孩子下楼买零食,骗取了孩子的信任。

返回后,他又跟着孩子进了门。

这时,他突然把李秋推搡进卧室,拿出刀就对着李秋疯狂捅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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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岁的儿子在旁边目睹了这一切,哭着大喊“你不要杀我妈妈”,可渣男不为所动,完全杀红了眼。

孩子想拿妈妈手机报警,可手机已经提前被渣男控制。

他赶紧跑出家门求救,不巧的是邻居也不在家,这时他只能回去眼睁睁看着妈妈倒在血泊里。

渣男把李秋控制在客厅,任由她的血流干彻底死亡,才在10点左右报警“自首”。

完全是一次有预谋的虐杀!畜生都不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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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惨的就是这个可怜的孩子。

据李秋的弟弟说,李秋的儿子亲眼看爸爸捅死妈妈,已经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疏导。

案情发生后,由于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很快就上了新闻。

咱们苦家暴问题久矣,家暴的案子也写了无数起,大家最多的言论就是“怒其不争”之类。

但要问这个案子里的李秋哪做得有问题,除了找老公眼神不好,一开始心太软,也没其他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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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尤其搞不懂的点是:李秋22年时被渣男用尼龙绳捆在家里,这属于非法拘禁,已经触犯刑法了。

当时还是李秋妈妈报了警,警方破门而入才把她解救出来。

情况都这么严重了,渣男居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如果说当时俩人没离婚,属于“家庭纠纷”,警方觉得家务事不好管。

那么今年的8月5日李秋再次报警,这次俩人已经离了。

可警方也只能提醒她“提防着点”。

该报警报警,该离婚离婚,发现前夫有报复倾向也第一时间求助警察——李秋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为什么还是没挡住渣男的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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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李秋的案子,我又想到了前几年关注度很高的拉姆案

30岁的藏族姑娘拉姆,以挖草药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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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欢在网上分享上山挖药的日常,慢慢在短视频平台吸引60多万粉丝,喜欢看她视频的人都夸她“藏族美女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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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拉姆其实日子过得很艰难,十七八岁就结婚了,婚后就开始了无穷无尽被家暴的生活。

为了两个孩子,她一直选择隐忍,直到被打得受不了了,才和前夫协议离婚。

但离婚后没几天,前夫又回来骚扰她,一会儿威胁拉姆要“杀小孩,杀她全家”,一会儿又痛心疾首地发誓绝对不再打她,请拉姆原谅。

拉姆舍不得娃,两人又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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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前夫

可以想象,狗改不了吃屎,家暴的男人怎么可能真的洗心革面呢?

拉姆又回到了炼狱般的生活。

20年5月,前夫又一次家暴她,这次她差点被掐死。

她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和法院申请了离婚,还躲到了亲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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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和小儿子

一个月后,法院也通过了拉姆的离婚申请。

但没想到,拉姆还是没有逃脱厄运!

那天拉姆在家里直播时,有人突然闯进来,不由分说就把一大桶汽油倒在她身上,然后残忍地点燃了打火机!

这次事故导致拉姆全身85%的大面积烧伤,原本光洁的脸也被烧得黑如木碳,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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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抢救了十几天,拉姆最终还是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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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下狠手的,正是她的前夫!

和李秋一样,拉姆在被家暴的这些年里也是该报警报警,该离婚离婚。

为什么她还是没躲过前夫的索命的毒手?

如果这些畜生一开始作恶时就能接受法律的制裁,又怎么会发展成命案?

咱们之前也讨论过这个很魔幻的情况。

那就是暴力伤人、威胁恐吓等等恶性案件,只要一扯上“婚姻关系”,或者被定义为“情感纠纷”“家庭纠纷”,似乎就很难被重视。

只要你没伤到一定程度,没像拉姆和李秋这样丢掉姓命,那坏人就能一直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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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受到陌生人伤害时,法律能保护我们,可一旦发生在熟人、家人、爱人身上,这法律就不管用了呢?

其实我仔细研究过《反家暴法》,我发现郭嘉对家暴行为的处罚,和对受害者的法律保护机制还是挺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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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就难在执行上。

一来受害方取证难,家暴案需民警反复跟踪记录,基层警力不足时口头警告就成了“标准流程”;

二来想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各种严格的前提条件,很多人不具备这个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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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如果不是真的被打伤打残,就很难给对方定罪(又回到第一条,取证难),对家暴方惩戒力度不足。

哪怕法治社会,有时候也是真无奈!

知乎上一个法院工作者@缅桂花开十里香 曾分享过一个数据:

他们法院3年期间共受理离婚案件1237件,涉家庭暴力的案件有61件。

但这61起件案件中仅有2起法院查明夫妻双方有过肢体冲突,其他59起都是当事人一方陈述,都没能提供证据!

所以想对付婚姻暴力,女性还需要先学好法律知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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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最后再说说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1、一定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

在被家暴过程中,尽力保留下一些实质性的证据,比如录像、录音,再配合伤痕、邻居的证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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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了实质性证据之后再报警,不然警方只会把你当成简单的家庭纠纷。

切忌没有留下证据就去报警,这样属于浪费了一次机会。

警察在这类案件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震慑那些外强中干的施暴者。

打老婆的人其实很多都是社会渣滓无能臭屌丝,可能白天在单位活得狗都不如,只能回家通过打老婆泄愤,恃强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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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这种色厉内荏的贱坯子遇到硬茬怂得比谁都快,他们需要的是警察蜀黍的吓唬和教育!

另一方面,警察一到,打人的暴行不再是无人知晓,也能给他们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所以报警要也讲究个有证据,有时机。

它只是一种手段,要合理利用,而不是乱用滥用。

有了切实证据,其次就是反抗的决心。

说白了就是很多人被打了也不愿多纠缠,最多离婚算了。

就好像李秋,被前夫非法拘禁那次也没申请过“人身保护令”,甚至没有任何追究,一来可能不懂,二来也可能是怕激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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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还会觉得,如果渣男真的想行凶,保护令也不过是一张纸,能有什么用呢?

这个思路从某些角度也没错。

可一味逃避退让,有时也会让施暴者觉得你软弱好拿捏,于是还会继续纠缠施暴。

最关键的是,一旦有了这张纸,对方如果继续骚扰你跟踪你,你再报案,对方就算犯了拒执罪,可以拘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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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这时就必须采取行动,这就是“人身保护令”的意义。

还看到一个可怕的数据:

研究表明,离婚后半年是家暴男报复的高危期,很多惨案都发生在这个阶段——因为施暴者失控感最强。

所以家暴受害者自己要有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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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总说不要对人性抱有侥幸心理。

人类的基因里有一种动物性,那就是对危险信号的本能警觉。

这种东西一定要有!没有也要训练自己有!

能把婚姻经营成凶杀案的,肯定都不是一两天的功夫。

早早发现危险的苗头,就要及时掐灭,避免事件极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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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发现不对的时候,这种警觉基因是可以保命的。

这点也不限于婚姻关系。

这几年经济下行,人的戾气需要寻求爆发,社会上的各种暴力事件越来越密集。

什么火车站砍人,幼儿园砍人,路怒症故意撞人。。。

我们的这种人类本能警觉就更要发挥作用。

发现对方是疯批,先物理隔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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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的案子,她明明知道前夫是可怕的疯批,尤其是前夫正找机会报复她。

这时肯定就要和孩子打好预防针,更不能让孩子把他带回家。

如果对方有暴力史,诉讼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在派出所交接孩子。

唉,不过现在说这些对李秋已经没用了。

希望李秋的案子能告诉婚姻中遭受不幸的女性:

善良是感化不了恶魔的。卖房还债忍辱养家,只能换来变本加厉。

当每个受害者都能学好法律、敢于反抗;每个执法者都敢于较真,不和稀泥;每个旁观者都愿意伸出援手积极发声,家暴的阴影才能真正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