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

生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2025年8月15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钦北区人民法院到小董镇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普法活动,以司法力量唤醒生态保护意识,用法治声音传递绿色发展理念。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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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搭建法律咨询台、发放相关环境保护普法手册和结合现场讲解等方式,为广大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语言向群众细心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呼吁大家爱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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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干警们以案释法,结合放火罪、滥伐林木罪等真实案例为群众敲醒法律警钟,引导群众知法敬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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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干警们还向当地群众普及垃圾分类与回收相关知识,呼吁大家随手关灯关水,节约用纸,绿色出行,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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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全国生态日”普法活动,不仅让《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走进大街小巷,更帮助基层群众厘清“破坏生态需担责”的法律边界,促使群众生态法治知晓率与主动护绿意识提升,达到预期法治宣传效果。

8·15全国生态日

转自丨钦北区法院

微信号:钦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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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08期 总149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