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和县坟台镇3所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太和县坟台镇蓝天幼儿园、太和县坟台镇板桥幼儿园、太和县坟台镇向日葵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经研究,同意该幼儿园终止办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告期为2025年8月18日—8月25日(共7天)。

2.公告期间,幼儿园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与有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债务清算。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办学许可证注销后,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及时到政务服务大厅县教育局窗口办理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向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学校反映,电话:8492008

序号

名称

办学地址

办学许可证编号

1

太和县坟台镇蓝天幼儿园

太和县坟台镇坟台集

教民134122260000198

2

太和县坟台镇板桥幼儿园

太和县坟台镇板桥村

教民134122260001571

3

太和县坟台镇向日葵幼儿园

太和县坟台镇坟台集

教民134122260002361

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学校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