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萧山一网友在萧内网App发帖:

和朋友聚餐,付款时写了383,主动让我付了380,看菜单只有368元菜钱,问老板,老板说餐具3元/套了!

这也没明码标价的,能贵得这么离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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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他和朋友一共4人在家附近的小饭店聚餐,点了6个菜,没点米饭,结账付了380元。

回家路上他发现金额对不上,多付了12元,回店里老板说没多收,是餐具费,每人3元。

楼主觉得,说是餐具费,吃完饭又不给带走,相当于是洗碗费,难道要自带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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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也遇到过餐具收费的情况,现在已经贵到三四块了。

纸巾收费,可以不用,也可以自带,吃饭能不用碗筷么?

网友@腿毛王子:餐具和纸巾收费都不合理,倒是大酒店收服务费还合理一点,它服务好啊。

网友@不得空:可以投诉的,餐馆要提供免费的,让客人选择。不光餐具费,纸巾也是收费的。

网友@月亮有点亮:茶水费更坑,商场里吃个饭8块一位,一壶不知道递过多少客人的大麦茶,后台续点开水继续下一位客人。

网友@简单点不好吗:我昨天去吃烧烤也要3元一套,1元也就算了,真的不会去第二次了。

网友@edsf01:餐具加饭,不管你吃不吃都是3元。

网友@执着的乌龟:餐馆有偿提供餐具都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绝给,并且可以投诉。

网友@Rachel燕:永久路吃砂锅餐具也要收钱,我都是不用的,直接一双筷子吃。

网友@阿飞j4b:小饭店都是这样,菜么贵,餐具还要钱。

网友@佛系卖家:四块钱的我好像也遇到过。

网友@不晚:冷知识,可以向餐厅提要求要免费餐具。

网友@不吃肉包里的肉:我还遇到过餐具4块,筷子2块(里面有一张湿巾)还没吃就6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必须明码标价;

餐饮行业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是应尽义务,不得额外收费。

在此提醒大家:

1.在选择餐饮服务时

注意观察餐馆是否有公示餐具费的标识,且要仔细阅读和理解其中的内容,如果不清楚,要及时向服务人员询问和确认;

2.点餐时

明确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愿,如果不需要使用收费餐具,主动告知服务人员,如果服务人员强行推销或添加收费一次性餐具,要坚决拒绝;

3.结账时

要仔细核对账单,如果发现有多收或者未经同意的餐具费,要及时向商家反馈,若商家不予理睬或者拒绝退还,可以拨打12345投诉。

来源:萧内网友、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杭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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