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典型的“钱货两清”交易,律师却理直气壮地表示女友贩卖男友并不属于人口贩卖行为。
这难道不是明显的“偏袒”吗?许多网友在听到这种说法后感到极度不满,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律师的说法确实站得住脚。
那么,为何律师会认为女友出卖男友不属于人口贩卖?如果不是人口贩卖,又该定性为何种罪行?
误将陷阱当作真情
最亲密的关系竟然被贴上价格标签,人被视作交易商品,19岁的小黄被他17岁的女友小周以10万元的价格卖往缅甸。此前也有类似案例,21岁的阿立被相识七年的朋友骗入缅甸妙瓦底的电信诈骗园区。
可以看出,被骗至缅甸并非个例。今年初,演员王星也曾遭遇类似事件。有些人将他人当作商品进行交易,而这些受害者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他们被利用了人性弱点,不论是爱情、友情还是事业心,都成为犯罪分子的诱饵。
在姐姐眼中,19岁的小黄是个典型的“恋爱至上主义者”。21岁的阿立15岁便外出打工,迫切希望改变现状。他们都成了理想的“收割对象”。为了引诱小黄,17岁的小周精心打造了一个极具吸引力的人设。
她声称家境殷实,日常穿戴名牌,尽管事后看来这些很可能是仿冒品。但这种“精致女孩”式的富家女形象恰好迎合了部分年轻人的心理预期——实现阶层跃迁、拥有浪漫爱情。2024年两人在广州一家台球厅相识,感情迅速升温,不久后便同居。
随后,小周开始向小黄推荐工作,声称这是自家在缅甸的产业,一个难得的发展机会。既能继续恋爱,又能获得高薪职位,不去就意味着失去现有的一切。小黄几乎没有犹豫便答应前往。
阿立的经历则更为简单。加害者是他14岁就认识的朋友,七年的交情成了最好的伪装。多年未联系后,朋友突然重新联系阿立,旧日情谊让他放松警惕,而生活的压力使他对所谓的“机会”深信不疑。
朋友提供给阿立的是从广西北海前往泰国的高薪职位,听起来合情合理,但最终的结局却同样悲惨。所谓高薪不过是诱饵,目的就是让受害者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落入无法逃脱的陷阱。
人也可以被标价出售
2025年成为两人命运的分水岭。小黄从广州飞往泰国曼谷,小周一路陪同。在泰缅边境,小周借口外出接人,让小黄原地等待,随后便彻底消失。几乎同时,阿立也被朋友从广西北海送上偷渡船,经越南、泰国,最终抵达缅甸妙瓦底,迎接他们的是持枪武装人员。
当护照和手机被没收的那一刻,他们才意识到自己被出卖了。小黄被带入缅甸凯旋园区,他的“价格”是1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字不仅是小周获得的报酬,更是园区对他的“初始投资成本”,他必须用血泪来偿还这笔“债务”。从此,他不再被视为一个人,而是一件价值10万元的“资产”。
园区为了“回收投资”,强迫他们从事电信诈骗工作,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6至20小时,完不成任务就遭受毒打。小黄曾被铁棍猛击腰部,导致耳朵失聪;阿立则被电棍和皮鞭反复殴打,造成耳膜穿孔。
当受害者身心俱疲、无法继续“产出”时,他们在园区眼中便从“生产型资产”转变为“可变现资产”,此时便向其家人索要赎金。这就是园区所谓的“零亏损”运作模式。
小黄的家人收到他的求救信息后,竭尽全力筹措资金,最终支付了35万元赎金,远高于园区10万元的“购入成本”,这是一笔利润可观的交易。2025年6月,小黄终于得以回国。
追责之路异常艰难
受害者回国后,最难的便是追究责任。小周将小黄出卖,但在公众眼中这明显是人口贩卖,然而律师却给出了不同意见,称“女友出卖男友不符合人口贩卖的法律定义”。
这样的说法让人难以理解。明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怎么就不是人口贩卖了?律师解释,小周的行为属于跨国人口贩卖,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拐卖”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成年男性并不在列。
因此即便抓到小周,也不能以拐卖罪定罪。但难道就没有其他方式让她承担法律责任吗?其实有。由于她导致小黄被非法拘禁、遭受殴打,可以按照非法拘禁或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黄的姐姐将弟弟的经历发布在网络上,不仅是为了替家人讨回公道,更希望通过这血的教训警示更多人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爱情或友情蒙蔽双眼。
打击此类犯罪,除了需要加强跨国司法协作外,更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警觉,拒绝诱惑,远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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