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散步故意肘击训练学生
8 月 19 日中午,# 老人散步故意肘击训练学生 #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首位。
网友拍摄的视频中显示,在广东湛江某体育场内,一名黑衣老人在跑道内圈散步时,学生群体在跑道进行常规跑步训练。其间,学生已主动减速避让至跑道中间,但老人嫌学生训练影响散步,连续两次转身并故意用手肘撞击正在跑步训练的学生。
老人的冲动行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吗?
“学生当时是在进行常规跑步训练,并没有扰乱体育场内的正常秩序,也不存在任何过错,在内道行走的老人认为对其造成影响就连续两次转身用力肘击跑步的学生。” 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邵斌律师表示,从相关视频可以看出,老人肘击的部位都是学生胸部位置,且力度非常大,而当时学生都是处于一个相向快速奔跑的状态,很容易造成肋骨断裂等伤害,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幸亏学生闪避及时,才没有发生伤害。但是老人行为其主观上不管是属于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已经涉嫌故意伤害。”
邵斌认为,当时这群男孩正迎面快速跑过来,老人故意大力肘击,其应该有造成伤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的预判。因为当时正在气头上,为了解气,属于先打了再说的心态,对结果采取了放任的心理,因此其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的可能性较大。
此视频也引发了网友广泛讨论,有网友抨击老人 “倚老卖老”“坏人变老”,认为年龄不应成为免责理由。
针对此说法,邵斌律师认为,不管是 “老人变坏”,还是 “坏人变老”,本质上是因为对于公共空间资源的利用上产生了冲突。老人在内道,认为外道学生的训练不能影响其锻炼,而在内道的学生们也是进行正常训练,故没有采取避让措施,才导致事件发生。如果体育场的相关管理机构在将公共资源对公众开放的同时,能进行相应的合理引导,比如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群众开设不同的锻炼使用区域,针对一些人流量密集的区域可以选择错时开放,同时安排相应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及时引导,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表示,若经调查核实,视频内容确为真实情况,那么涉事肘击学生的老人,或许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 2 项罪名。
据陈松涛律师分析,从视频呈现的画面来看,老人在实施肘击行为时,其面部表情与肢体动作均显示出明显的故意性,似乎是蓄意针对正在训练的学生。依据我国《刑法》第 234 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导致他人重伤的,则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律师也进一步说明,倘若这位老伯并没有明确的纠纷动机,仅仅是因为发泄个人情绪、逞强耍横而对学生实施攻击行为,并且这两次攻击行为发生在公开场合,具有明显的挑衅性质,那么此类行为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 293 条,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表示,若遭遇此类情况,建议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若构成犯罪)或给予行政处罚(若不构成犯罪)。若有受伤情况,应尽量申请由公安机关指定专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以此确定受害者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及以上级别。倘若通过刑事程序未能获得充分的赔偿,受害者还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事老人或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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