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留史镇人民政府成了被执行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刊发了相关消息。

据悉,该案立案时间为2025年07月24日,案号为(2025)冀06执334号,执行标的为109792776元,执行法院为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沧海洞察)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案号为“(2022)沪0151民初1619号”《上海达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蠡县留史镇人民政府等其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载明:2016年5月26日,原告上海达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蠡县留史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留史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托管合同》,而后双方又签订了《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被告未与原告进行结算,也未支付运营费,从2017年6月1日开始,截至2019年7月31日,被告拖欠原告运营费10150000元。

(图片来源:沧海洞察)

案号为“(2024)冀0635执668号”《天津市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蠡县留史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载明: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蠡县留史镇人民政府银行存款3024267.97元或者查封、扣押、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蠡县留史镇人民政府与3024267.97元相应价值的财产。

(图片来源:沧海洞察)

前述“(2025)冀06执334号”案件中的执行数额是否与上述两起案件有关暂不清楚。但基层乡镇拖欠109792776元账款还是很令人惊讶的。不管拖欠时间多长,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损害了企业或者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深层次地讲也是损害政务诚信的一种行为表现。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基层政府的信用形象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希望蠡县留史镇政府能够正视问题、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挽回受损的政府信用,让市场主体重拾信心,让民众感受到政府的诚信与担当。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为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来自:沧海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