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华阳集团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形式,涵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两者各自对外担保额之和。
在审批及决策程序方面,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一些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有严格的票数要求,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时也有特殊规定,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同样如此。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的担保,要重新履行程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相关方应提供反担保,为其他股东担保时也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反担保也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对外担保申请实行多层审核制度,财务管理中心初审,董事会办公室复核并组织审批程序。被担保人(除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外)应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公司要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调查评估。担保合同需符合规定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在日常管理和持续风险控制上,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备案管理,保存相关文件资料,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不能履约时要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公司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知悉担保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该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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