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6月30日,湖北检察机关正式启动为期一年的“清朗荆楚・‘网’护未来”综合司法保护行动。为积极践行“清朗”网络空间建设使命,荆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向网络欺诈、暴力、低俗信息等乱象亮剑。同时,为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传阐释力度,凝聚社会保护合力,现推出“清朗荆楚·‘网’护未来”专栏,展现检察履职成效,携手构筑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坚实防线,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成长环境。
在《网络“大灰狼”落网记》里,13岁小丽遭成年罪犯“隔空猥亵”的遭遇令人痛心。而聚焦未成年人群体,会发现更复杂的危险——本应受法律保护的孩子,竟可能化身“猎手”,将黑手伸向同龄人。某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案件,撕开残酷现实:未成年人不仅是网络犯罪受害者,也可能因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偏差,在虚拟世界沦为加害者。17岁小振与11岁小雨间的“游戏骗局”,为家长、教育者和司法工作者敲响沉重警钟。
案件回顾
01
2024年8月初,网络游戏让17岁小振(化名)与11岁小雨(化名)产生交集。组队时,小振从语音察觉小雨年龄小,且用妈妈阮女士手机玩游戏,遂生歪念,以“赠送游戏皮肤”为诱饵,开启盗窃。
02
小振靠甜言蜜语让小雨轻信,诱导其下载投屏软件,远程操控小雨将阮女士银行卡余额充入支付宝,又买黄金饰品寄给自己。尝到甜头后,他变本加厉,哄骗小雨绑定阮女士银行卡买游戏点卡。小雨满心期待游戏皮肤,全然不知陷入犯罪漩涡。
03
一周后,阮女士发现银行卡少一万多元,因无大额消费记录果断报警。
04
警方迅速锁定小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小振父母懊悔,积极赔偿阮女士全部损失。
05
经检察机关公诉,2025年1月15日法院判决,小振因盗窃罪获刑。此案给受害者家庭造成经济损失,也让小振人生留下污点,暴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与法律认知的缺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须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和法律普及,教其辨明网络善恶,远离犯罪。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小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小雨操作母亲银行卡,秘密窃取阮女士财物,金额超一万元(符合“数额较大”标准 ),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小振犯罪时17岁,法院量刑时依法从轻处理,体现法律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与特殊保护 。
避坑指南
家长必做
◆ 手机设双重密码,关闭小额免密支付;
◆ 每周查支付账单,及时掌握资金动态;
◆ 和孩子玩“反诈剧本杀”,模拟网络陷阱场景,如“有人说送皮肤要银行卡密码,该咋办?”
未成年人谨记
◆ 陌生人“免费送”=诈骗;
◆ 遇转账要求,先问爸妈;
◆ 可疑链接不点,奇怪软件不下 。
2334期
供稿|未成年人检察部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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