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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机关干部、国企事业单位骨干响应号召,走进乡村一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成员。他们扎根基层,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了新气象。

不少村民有疑问:这些常驻村里的干部,能不能参加村里的选举?比如进入村“两委”班子?

一、驻村工作队的“特殊身份”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示范带动”力量,尤其对党组织较弱、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予以重点支持。他们更多是“指导员”和“帮手”,而不是本村的治理决策者。根据中办印发的《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他们主要来自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国有企业骨干、事业单位人员及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

工作性质:阶段性派驻(通常2年),到期返回原单位;

角色定位:以“指导、支持、帮助”为主,与村“两委”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但需“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这种“外援”属性,决定了他们与本土村干部的长期履职要求有本质区别。

二、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参选

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提到,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满1年者,经村民会议同意可参选,但驻村人员有特殊限制:

户籍门槛:多数队员户籍不在本村,不符合“本土扎根”要求;

居住性质:驻村属于“工作派驻”而非“常住”,不满足参选的居住实质;

角色冲突:若参选,可能模糊“帮扶者”与“管理者”的界限,影响驻村核心任务。

因此,政策明确:驻村队员“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驻村干部原则上是不参加所在村的“两委”换届选举的

三、例外情况?需同时满足3个严苛条件

实践中,极个别地区出现过特例,但需同时满足:

本人主动申请,且承诺驻村期满后长期留村发展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上级组织部门特批,确保不影响整体帮扶规划。

这类情况属于“特殊个案”,绝非普遍规则,各地执行中仍以“禁止参选”为原则。

四、村民热议问题延伸解答

结合网友高频提问,补充几个关键政策点:

1.夫妻能否同任村“两委”?

不行!依据亲属回避规定,配偶、父母、子女等不得在同一个村“两委”班子任职。

2.村书记年龄是否有限制?

目前无全国性年龄上限,但需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体由地方结合实际把握。

3.镇派干部能否参选村书记

若组织安排镇派干部(如事业编)到村任职,可通过法定程序参选

五、驻村工作队的“正确打开方式”

换届期间,驻村队员的核心职责是:

指导选举程序:确保流程合法、公正公开;

宣传政策:引导村民选出“带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带头人;

协助新班子规划: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衔接。

简言之,驻村工作队的价值在于“用外部资源助力本土治理”,而非直接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