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东税”传言满天飞,什么“9月15日全面开征”“备案等于强制纳税”,吓得有人低价抛租。

但这些消息靠谱吗?其实起因是个大乌龙。

对此,央视新闻特意发布权威解读文章进行辟谣!

央视于昨天(8月19日)上午时分发布的报道显示:即将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本是为规范租房市场,有“大聪明”将条例中关于租赁合同备案和信息共享的规定,曲解为“税务机关将通过备案系统全面追缴房东税款。”(这么解读更有流量?)

真相是,房屋出租税收政策早已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专门发文澄清:我国对房屋出租收入的征税政策已实施数十年,并非新规。

据上述相关部门介绍称: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个税等税种一直存在,各地普遍采用综合征收率简化流程。

以北京上海为例,月租金10万以下的住宅只需按2.5%综合税率缴税。广州对月租2000-30000元的自有住房按4%征收,成都网签备案的住房出租甚至享受0%税率优惠。这与谣言所称的"20%-30%重税"相去甚远。

租房市场规范化是大势所趋,但政策调整会考虑各方利益,不会“一刀切”。下次看到这种消息,记得先查证官方渠道,别急着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