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境内人员充当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线人”案件。

涉案人员余某实施间谍行为后,自认为切断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联系便可平安无事、从头再来,最终东窗事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埋下祸根 惶恐不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安平,公众号:国家安全部

隐瞒过往 意图上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安平,公众号:国家安全部

法网难逃 水落石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安平,公众号:国家安全部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公民和组织切勿以身试法,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关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国家安全部

关注福州晚报,获取更多资讯

点亮

转发分享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