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号,长沙某小区附近炸开了锅。有人拉了条大横幅,上面写着“师某某违背公序良俗,介入闺蜜婚姻”。

旁边还跟着人送锦旗,话里话外都是讽刺,说这位师某某利用上班时间跟闺蜜老公开房。

发帖的都是湖南IP的网友,照片里横幅红得刺眼,周围围了不少人拍照。

师某某是谁?据说是洪山管理局的工作人员。

这事第二天就传开了,记者去问单位,人家只说纪检部门在查,具体情况不能说。开福区纪委也收到了材料,正在走程序。

说白了,这就是一场撕破脸的私人恩怨,搬到了大街上示众。

有人觉得解气。

“破坏别人家庭还有理了?就该让她丢人!”现实里确实有这种情况,被背叛的人憋着一口气没处撒,只能用最极端的方式讨说法。

去年我邻居家就出过类似的事,男的出轨同事,女的闹到男方单位,把聊天记录打印出来贴了一墙。当时小区里议论纷纷,有人说女的太疯,也有人说“不这样闹,渣男能低头?”

但更多人看着心里发堵。就算师某某真有错,用拉横幅、送锦旗的方式公开处刑,合适吗?

你想想,师某某是公职人员,这事一闹,她的工作、名声基本毁了。就算最后调查结果不是网传那样,这口锅也得背很久。

退一步说,就算她真的介入了别人婚姻,过错方难道只有她一个?那个“闺蜜老公”呢?怎么不见有人拉横幅骂他?

网友吵翻了天。

有人说:“对付这种人就得以暴制暴,讲道理没用。”这话说得好像挺解气,但“以暴制暴”的边界在哪?今天能因为感情纠纷拉横幅,明天是不是就能因为欠钱堵门?社会秩序不是靠“谁嗓门大谁有理”维持的。

也有人说:“原配也是被逼无奈,不然谁愿意把家丑外扬?”

这话我信。被最信任的人和最好的朋友同时背叛,那种痛是剜心的。但正因为痛,才更要守住底线。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可以向单位举报,但不能用侵犯别人名誉权的方式泄愤。否则赢了一时,可能输了整个理。

我见过更糟的例子。有个姑娘发现老公出轨,冲到小三公司又哭又闹,结果小三没怎么样,她自己因为扰乱秩序被带走了。最后婚没离成,还惹了一身麻烦。

感情里的是非对错,从来不是一条横幅能说清的。师某某到底有没有介入婚姻,得等调查结果。

但不管真相如何,这场街头闹剧已经暴露了一个更扎心的问题:我们太习惯用“公开羞辱”解决私人恩怨了。

从小区业主群里互骂,到公司楼下堵人,再到拉横幅游街,好像不把对方的脸皮扒下来,就不算赢。可这样做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无非是把两败俱伤,变成三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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