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陈某秒变“影帝”?

还装病嚷着要举报?

这波戏剧性操作

不图别的

只为钱!钱!钱!

8月13日21时许

泰兴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接到报警

称辖区某超市内发生一起消费纠纷

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场后

面对民警的询问

顾客陈某和店员董某某各执一词

双方的说法有较大出入

细心的民警顿时察觉到

这其中可能另有隐情

于是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

注意了,此时剧情即将反转——

通过进一步询问双方当事人

调阅监控、进货单、销售记录等工作

民警很快发现了端倪

判断这是一起“掉包式”敲诈勒索案件

随即将违法嫌疑人陈某控制

原来

近期

陈某因无正当职业和经济来源

萌生了“讹点钱花花”的歪念

遂于8月13日上午

驾车来到事发超市

先是购买了一袋品质完好的某品牌槟榔

并坐在该超市内休息区拆封食用

没过一会儿

陈某离开超市来到自己车旁

从车内取出事先准备好的

另一袋过期的同款槟榔

边拆封边返回超市

进入超市后

陈某激动地拿出过期的那袋槟榔

大声嚷嚷起来

谎称该超市销售过期槟榔

自己刚刚食用后突感身体不适

并吵闹着要求店员董某某赔偿

▲该超市实际销售槟榔的外包装

▲陈某自带“过期”槟榔的外包装

董某某一下子慌了神

顾不上核实槟榔的外包装袋

便先陪同陈某前往医院就诊

并支付了诊疗费用

可检查结果并无异常

随后

陈某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威胁

再次要求董某某赔偿其损失

为了息事宁人

不影响超市的正常经营

最终董某某无奈选择妥协

只好向陈某支付了2888元

当晚

贪心的陈某再次来到超市

以身体仍然不舒服为由

继续向店员董某某索要赔偿

双方因此发生口角

可这一次

“自作聪明”的陈某

怎么也没想到

自己“偷梁换柱”的小伎俩

竟被“火眼金睛”的民警识破

最终在事实证据面前现了原形

目前

违法行为人陈某因敲诈勒索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广大商家

一定要诚信经营

严格规范内部管理

确保在售商品安全合规

同时

各位商家及员工

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面临消费纠纷时

务必保持冷静、理性应对

一旦发现此类敲诈勒索情况

请保留好相关证据

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文章来源:泰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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