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推荐评选工作。8月1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对天府质量奖推荐评选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和部署。

据悉,本届天府质量奖对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等做了进一步优化:在“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中新增农业领域相关组织;鼓励“15+N”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低碳企业,新兴产业优秀企业参评;在评选条件方面,对推荐对象在遵纪守法方面情况作出更严格要求,对个人违规、违纪、违法和失信行为不设年限;在评选程序方面进行了精简。

本届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分别不超过10个(组织5个、个人5名),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达不到条件的可以空缺。

组织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组织和一线班组。鼓励“15+N”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低碳企业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优秀企业参评。个人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本届天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包括申报、推荐、初审、复审和公示、报审、表彰共6个程序。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自主选择所在市(州)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申报组织为有关单位的分支、内设、派出机构的,由有关单位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2025年9月20日前向所在市(州)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步上传至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申报系统(http://182.140.197.180:1896)。

(何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