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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聚奎(1904-1995),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原顾问。1958年被授予上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身为开国上将,李聚奎从不居功自傲,更不以权谋私。其子李贤书、李鉴书一生务农,从未因父亲的地位受到特殊照顾。1962年,李鉴书军校毕业本可留在城里,却被父亲“赶”回涟源老家种地。有人不平,他说:“种地也是为人民服务,革命工作不分高低。”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给老干部配了新车。单位配车的第一天,李聚奎就召集办公室所有成员开会。他说,新车是国家配给的公务用车,如果发现家属子女、身边人员因私用车,将首先拿秘书是问,并称这是列入年终考核的硬指标。一次,女儿李卫雨生病,警卫员想派车,他坚决制止,亲自背女儿步行两公里去医院。

有一年夏天,工作人员考虑他家里人多,想让营房部门做些小木凳,以备晚上乘凉用。李聚奎知道后立即制止。他让公务人员、司机到锅炉房的劈柴堆里捡来了旧木板条,并与他们一起动手,钉成了几个小凳子,他边做边说:“艰苦奋斗不是口号,要落到点滴。”

1984年,李聚奎80岁生日当天,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三句话:“纵然给我更大的权力,我也决不以权谋私;纵然给我更多的金钱,我也决不丢掉艰苦奋斗;纵然让我再活八十岁,我也决不止步不前。”这既是自勉,更是留给子孙的家训。

1985年底,病中的李聚奎在一份军史资料上发现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释文》,立即戴着老花镜,一笔一划地把这篇文章抄写了5份。1995年6月25日,李聚奎去世。弥留之际,他把5个在京的儿女叫到床前说:“我,一个老共产党员,一辈子为信仰奋斗,没有个人私产,这是我留给你们的唯一遗产。”他颤巍巍地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释文》交给子女,告诫子女一定要遵纪守法。其子李生雨回忆,父亲的遗物中,衣物补丁摞补丁,存款仅8000元,却全捐给了家乡教育。

在涟源老家,李聚奎将军后裔或务农或从医或执教,无一人借其影响力谋私,红色精神仍在代代传承。

稿件来源:福州妇联 综合编辑:仓山微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