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还有这一假期大家知道吗?
最长可休20天
工资奖金照发
它就是“护理假”!
什么是“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申请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全国还有多地,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多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还有10余省份,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不过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例如,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北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天津、云南、黑龙江、贵州、新疆达到10天。对于子女护理假的具体方案,大家可通过各地政务平台进行咨询。
具体见下表:
天津护理假规定
放假天数
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
福利待遇
职工休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
护理假相关问题解答
1
护理假是按工作日计算,还是按自然日计算?
答: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
护理假是否必须连续使用?
答:护理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3
如父母在外地住院,我市职工是否按照本市规定享受护理假?
答:职工按我市关于护理假的规定休假。
2
如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住院,职工能否享受护理假?
答: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
3
如果子女死亡或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患病住院的,子女的配偶能否享受护理假?
答:其子女死亡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的配偶应当享受护理假。
4
职工休护理假时,独生子女身份如何判定?
答: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资料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3
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死亡的,能否按照独生子女身份享受护理假?
答: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死亡的,按照独生子女身份享受护理假。(注意:此处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与我市奖励、扶助政策关于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条件不同,勿混淆)
4
对于再婚家庭的子女,护理假如何规定的?
答:养子女照料由其赡养的养父母的,应当享受护理假。
5
对于收养家庭的子女,护理假如何规定的?
答:养子女照料由其赡养的养父母的,应当享受护理假。
4
老人入院和出院的当天能不能休护理假?
答:护理假以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包括入院和出院当天。
5
老人出院后,能否使用护理假?
答:我市护理假限于住院期间使用。
6
职工休护理假的,应向用人单位出具什么材料?
答: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老人患病住院的相关医疗资料。
5
护理假,对于老人住院医院的等级是否有规定?
答:未规定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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