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不算最严重的罪行,适用死刑理由不充分。”就在武汉大学杨某某性骚扰诬告案的尘嚣还未落定的时候,一篇尘封九年的毕业论文,突然在网络上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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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在一篇关于毒品犯罪死刑问题的论文中提出的观点,让无数网友坐不住了:“这是什么道理?毒品害了多少家庭,怎么就不算是最严重的罪行了?”更有人质疑:“这是在为毒品犯罪开脱吗?”
意味翻红,旧文引发新争议
要说这事儿,还真不怪网友,只能说是武汉大学一手把自家的论文递到了网友们的放大镜跟前。而最近这篇闹得沸沸扬扬的论文,是2015年法学院的莫洪宪教授和她的学生合作发表的一篇《“厉行禁毒”刑事政策下运输毒品罪的死刑废止》的论文。
只是没想到在九年后的今天,这篇学术文章被人突然翻了出来,成了点燃舆论的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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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里明确建议,应该从取消运输毒品罪的死刑开始,逐步取消所有毒品犯罪的死刑。这个观点在普通人听来,确实有点惊世骇俗。
细心的网友们还发现,这并不是孤例,武汉大学法学院好像特别关注这个话题。另一位教授何荣功在2013年就在写过的文章中直言:“毒品犯罪不属于最严重罪行。”他认为国民对毒品危害存在“非理性、妖魔化”认识,这成了废除死刑的障碍。
甚至连废除女性犯罪死刑这种超前的观点,也都出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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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伤痕:中国人独有的苦难
按理说一篇学术论文,提出一些观点也无可厚非。可为什么大家反应这么激烈?这事还得从历史说起。
中国人的集体记忆里,毒品是带着血和泪的。鸦片战争开启了百年屈辱, “东亚病夫”的帽子一戴就是上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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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人都记得,新中国成立后花了多大力气才基本禁绝了鸦片。那时候对毒品的零容忍态度,已经深深刻进了民族文化基因里。
所以现在听到教授说要废除毒品犯罪死刑,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这是在开历史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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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纵观全球其他国家大多数都不对毒品犯罪判死刑。哪怕是一些毒品问题很严重的国家,他们更倾向于用长期监禁、高额罚款的手段,甚至一些国家走上了毒品合法化的路子。这些在我们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的国际趋势,可能就是学者们思考这个问题的背景吧。
而且学者之所以这么提,还有一个实际考量:死刑到底管不管用?
数据显示,虽然我们对毒品犯罪一直很严厉,但毒品问题其实是在恶化,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吸毒人数也在增加。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死刑真的那么有效,为什么毒品犯罪没有被遏制?
学术边界:情感与理性碰撞
这个消息一出来,网友们就立马分成两派。
绝大多数人强烈反对:“想想那些牺牲的缉毒警察,谁能对他们家人说毒品犯罪不严重?”“林则徐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
也有少数声音认为,应该理性讨论:“刑罚不是报复,而是要有效果”“情绪不能代替法律”。
但说实话,在这种事上,想让人们冷静下来理性讨论,真的太难了。另外这件事还引出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学者研究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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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该是引领思想的地方,但当学术观点离大众认知太远时,就会引发争议。教授们当然有研究的自由,但研究成果该怎么传播,确实需要慎重。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理性讨论,而不是单纯的情绪宣泄。但完全脱离民意的学术研究,也可能成为空中楼阁。
毒品战争注定是场持久战,需要的是综合治理的智慧,而不是简单的严刑峻法。这条路该怎么走,确实值得全社会好好讨论。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当一个人、一个国家从历史中得不到经验教训,那么历史会一遍遍重复,直到教会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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