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夹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8月25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1套闯红灯设备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成乐高速夹江东高速连接线与215省道40公里450米(白音店)红绿灯路口。
(二)启用1套区间测速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成乐高速夹江东站连接线0公里300米至成乐高速夹江东站连接线2公里300米,全长2公里。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KM/小时,其他车型限速60KM/小时。
(三)启用1套卡口抓拍设备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成乐高速夹江东站连接线2公里300米,双向抓拍。
(四)启用10套人行横道监控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体育路198号(全友家居)。
2、东大街100号(爱恋珠宝)。
3、千佛大道257号。
4、千佛大道二段137号。
5、千佛大道二段110号。
6、千佛大道二段1号(夹江县人民医院)。
7、华兴路54号。
8、428省道36公里200米(陆军77集团军医院)。
9、215省道31公里700米(黄土中学)。
10、215省道31公里800米(黄土中学)。
(五)启用9套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体育路170号(黄金时代外)。
2、碧山路32号(天街外)。
3、碧山路73号(夹江县第二小学)。
4、北街53号。
5、滨江路226号。
6、245国道689公里500米(鱼市咀路口)。
7、245国道687公里900米(青衣江村)。
8、245国道688公里300米(乐雅高速桥下)。
9、王水井200号。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8月20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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