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江西水利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省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将樟山堤防渗墙导墙制作分包给无资质人员曾正生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部分“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和第四部分“违反水利招投标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3497元整的行政处罚。

查询该企业状态发现,福建省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已被吊销。

来源:江西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