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 作者:苏宇
近日,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地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日前在药店圈子引发热议。该文件中提到:“自助取药机可领取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多家实体药店对此表示担忧,指出电商平台可能借助自助机以更低成本销售处方药,形成不公平竞争。据估算,传统药店需承担执业药师薪资及门店租金、单店月均人力成本近2万元,而单台自助机年运营成本仅约数千元,且无需药师现场审核处方,引发用药安全疑虑。
上述市场监管局回应称,该文件目前处于内部征询意见阶段,属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暂不便接受采访。
需要一提的是,此前多地已发布自助售药机政策文件,药品销售范围基本为甲类OTC。2024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明确,自助售药机不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2024年10月,北京市药监局印发《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并提到了自助取药机。
该文件第一条规定明确“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自助售药机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设置自助取药机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赛柏蓝药店发现,自助售药机与自助取药机其实并不是一回事,自助售药机只能销售乙类OTC,自助取药机并没有进行相应说明。
不过该文件最后部分却提到,自助取药机是一种提供药品储存的智能化专用设备,通过与医疗机构或药店计算机管理系统连接,获取顾客购药信息,顾客持医疗机构(含互联网医院)开具的有效处方,就近获取处方上的各类药品。对其管理应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执行期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有自助售药机、自助取药机管理相关规定出台的,从其规定。
可以看到,自助取药机本质是一台专门的储药设备,方便患者就近获取处方药,并与医院和药店系统打通。就机器本身而言,不具备药品销售功能。
某知名自助售药机厂家负责人对赛柏蓝药店表示,自助取药机客户基本有两类,一类是政府单位,另一类是药店企业,并且药店老板的兴趣比售药机更大。
“如果售药机只卖OTC,根本打不过O2O渠道,基本没什么客流,电费都挣不回来。”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反观取药机体积更大,类似于快递柜,但对药品空间的利用率更高,可以与门店融合,节省门店面积,腾出来的区域可以进行“非药”业务试水。
由于自助取药机可打通O2O平台、互联网医院、药店系统后台,不少中小连锁和单体药房拿它来降本增效——降人工房租成本,增加门店营业时间(24小时取药)。
上述负责人谈到,不单是中小药店,大型连锁的降本增效需求更为明显,大连锁成百上千家门店中,有挣钱的,有不挣的,还有赔钱的,如果用取药机降低相应成本,可有效改善企业利润情况,尤其是在药店行业“洗牌”阶段。
当然,自助取药机目前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自助取药机的处方审核环节比较模糊。按照现行法规,处方药发放需执业药师审核签字确认,这一点还需依靠线上平台流程与监管的完善,避免“机器代替人工进行开方审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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