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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交巡警分水公巡大队组织民警

在G318国道1884公里200米处

设置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时,

查获一起摩托车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13时许,一辆号牌为渝DW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向检查点,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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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喝了酒为什么还骑车?多危险!”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某回答:“我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一些啤酒,午睡时突然接到朋友电话,请我骑车送他出去办事。”

虽然张某某也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他觉得自己只是喝了点啤酒,又不是喝白酒,再加上是熟人找他帮忙不好推辞,于是就心存侥幸骑车出了门,没想到刚出发就被交巡警逮个正着。

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1000元、记12分、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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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提醒,

饮酒后驾车非常危险,

酒精会麻痹人的视觉、触觉,

会导致反应能力、感知能力、

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下降,

增大事故风险。

夏季天气热、气温高,

有的人爱喝啤酒解渴、解暑,

但请切记:

啤酒也是酒,

只要喝了酒就请远离方向盘。

酒驾醉驾一直是交巡警

严厉打击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交巡警将持续

不间断、不定时、无盲区、全管控,

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增强遵法守法意识,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来源:万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