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公安局那吉第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车库内被人偷窥。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据受害者描述,由于天气炎热,其穿着清凉,且只将车库门放下到一半的位置,在准备关闭车库门时发现车库外疑似有人偷拍随即报警。

果断出击:一举抓获嫌疑对象

民警从受害者提供的线索入手,调取涉案地点监控视频,同时展开走访调查。经过细致排查,民警快速锁定嫌疑人沈某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沈某某当晚从小区外步行至车库,通过未关闭的车库门后的门玻璃处偷拍偷窥受害者,时间持续半小时左右。

案件处理:依法严惩彰显法律威严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沈某某对其偷窥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试图触碰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

每个人都享有安宁生活和私人空间的权利

偷窥、偷拍等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伦理

更涉嫌违法

会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

最终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每个人都能以案为鉴

敬畏法律、尊重他人

守护边界

守住底线

内容来源:阿荣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