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建立秦朝。

不久之后,秦朝的宫殿之上便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将决定帝国的走向,因此争论双方面红耳赤,都不愿意让步。

当时在场的人怎么也想不到,这场争论会对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时至今日人们依旧受益于此。

李斯舌战群儒,秦始皇力挺李斯

这场争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决定这个新兴的秦帝国该采取何种方式治理国家。

这场争论与其说是两拨人,不如说是一个人面对一大群人。

一边是当时还是廷尉的李斯,而另一边则是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众大臣,其中就包括不少博士。

那时候的博士和现在的博士自然不是一个意思。当时的博士乃是一种官职,取博学之士的意思。能成为博士的人,个个都是博览群书、学富五车之人。

而与李斯争论的主力正是这些人。

当时王绾这边主张照旧例采取分封制。王绾等人的观点很简单:当时秦朝刚刚平定六国,六国百姓大多是不服的。而六国贵族也在暗中谋划反抗秦朝。这种时候就应该采取分封制,分封诸皇子去各地,镇守一方,保大秦的太平。

当然,这些只是明面上的说法罢了。那些大臣真正的目的还是自己的好处。一旦采取分封制,那么那些有功的大臣也能得到封地。而且那些分封的诸王,还能往下进一步分封。

在古代,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封地,甭管大小,那可都是千金不换的。毕竟这地是可以一代代传承的,可以保证自己子孙一直富贵。

至于那些博士,大多是一些守旧的书呆子。我们的行事原则是尊崇传统、礼法。很显然,他们被大臣们当枪使了。

满朝文武几乎都支持分封制,即便是秦始皇也会觉得压力太大了。

好在廷尉李斯是反对分封制的,他提出应该再推行郡县制。

所谓郡县制,是一套和分封制截然不同的体系。

分封制是国王下面分封诸侯,诸侯下面分封卿、大夫,大夫还能进一步往下分封,最底层的领主是士。就这样从上至下,一层一层的分封下去,来管理国家。

而郡县制则是在朝廷下面设郡,郡下面设县,县下面设乡、里、亭,没有诸侯,没有领地,大家都是给朝廷、给皇帝打工的。

很显然,李斯的这一建议必然触及很多人的利益。因此当时的争论十分激烈。

不过李斯也是博学之士,他看过的书比起那些博士只多不少,因此双方相持不下,竟然谁也奈何不了谁。

到最后,李斯拿出了杀手锏。他反问道:“既然你们都说分封好,商朝和周朝都是采用的分封制。那么我问你们,商朝和周朝是怎么亡的?”

大臣们闻言,不敢吭声了。

李斯继续大声说道:“你们不说,那我来说。商朝和周朝都是亡于分封。周原本是商分封的诸侯之一,结果却率领800诸侯一起伐商。至于周朝,这几百年诸侯争斗不断,谁的眼里还有那周天子?周最后不也亡于大秦?这些都说明分封那是会亡国的!”

李斯说的一点没错,因为分封制有个致命缺陷:主公的主公不是自己的主公,或者说臣子的臣子不是自己的臣子。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只对自己直属上级负责。

举个例子,周朝分封诸侯,诸侯是周天子的臣子,他们要听命于周天子。然后诸侯可以分封大夫,大夫以及诸侯的大臣,都只听命于诸侯,周天子无法直接指挥这些人。

如果大夫再分封士,这些士只听命于大夫,诸侯无法指挥他们。

当举个例子,初刘邦建立汉朝后,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其中赵王张敖乃是他的女婿。

有一次刘邦途经张敖的封地,顺路去看望下张敖。毕竟是一家人嘛,路过了还不去打声招呼,有点说不过去。

大家都知道,刘邦出身草莽,做事大大咧咧的。宴席上,他喝多了,就对张敖呼来唤去的,当作仆人使唤,很不礼貌。

张敖因为是刘邦的晚辈,加上知道刘邦就这性格,所以没太在意。但是他手下的大臣看不过去了,本着“主辱臣死”的思想,赵国相国贯高、赵午等人打算半路去袭杀刘邦。

当然,刘邦福大命大,因为一系列机缘巧合的缘故,躲过一劫。

但是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分封制,国君,或者说朝廷对于国家的掌控力度太低了。下面的人想要作乱,实在是轻而易举。

但是换成郡县制,所有人都是皇帝的臣子。

因为无论是郡还是县的官吏,都是朝廷任命的,他们只对朝廷、皇帝负责。理论上讲,郡守无权插手县里的具体事情,虽然他是县令的领导。

而且无论是郡还是县,都不是郡守、县令一个人说了算的。郡里有专门管军事的郡尉,和负责监视郡里官吏的郡监。而县里,县令之下还有县尉和县丞分担工作。县尉管治安,而县丞则管诉讼。

这么做实际上就是在分权,即便是天高皇帝远,也别想专权。

而且朝廷每年都会对官吏进行考核,决定赏罚。这人事任免权被皇帝牢牢的掌握在手中,自然没人可以造次。

这一套设计,不知道比分封制先进了多少。

再说句题外话,知道为什么欧洲数千年都很落后吗?因为他们一直用着分封制,一团散沙,整天打来打去的。

昔日欧洲大大小小的领主加起来足足有数千之多。这些人整天就知道打来打去,以至于文明停滞不前,到后来还要搞出个“文艺复兴”,重新捡起数千年前的知识。实在是可笑。

李斯说完后,秦始皇发话了。

秦始皇是力挺李斯的,他对大臣们说道:“寡人做的事情乃是前所未有的,自然不能照搬旧制。何况李斯说的很有道理,寡人必须避免重蹈商朝和周朝的覆辙。依我看,就采用郡县制吧。”

秦始皇乃是杀伐果断之人,他的话又有理有据,大臣们不敢反驳。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而作为奖励,李斯也从廷尉升任宰相。至于王绾,自然是有多远走多远,被秦始皇打发走了。

郡县制的好处不止于此

秦始皇之所以坚定的支持李斯,其实也是大有深意的。因为在他的计划里,郡县制是一切的基础。

而秦始皇的最终目的,是要做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那就是“中央集权”。

想要做到“中央集权”,就必须保证朝廷对全国的土地和人都完全掌控,

采用郡县制,地方官吏全都效忠皇帝,是皇帝的臣子。当然,人心隔肚皮,想要真正让这些人老实办事,还需要一些手段。

百姓的税赋直接交予朝廷,再由朝廷来分配。无论是地方上的开销,还是官吏、将士的工资,都是来自于此。

通过郡县制,朝廷彻底掌握了人事任免权和财权。有这两项权力在手,不怕下面的人不听话。

而且郡县制还有助于七国百姓彻底融为一体。

基于郡县制,秦始皇才能去实现“书同文车同轨”。换作春秋战国时期,因为采取分封制,各国的语言、文字、货币都不相同,大大妨碍了各国人的交流和贸易往来,阻碍了经济发展。

即便到了汉初,各诸侯国也是各自为政。别的不说,各国采用各自的货币,使得物资流通在汉初变得十分困难。

这些都导致了各地区百姓之间的隔阂。

这自然是秦始皇不愿意看到的,他可是想要创造一个大一统王朝。

何况国家大了,如果不能让各地百姓互相认同,那么四分五裂是迟早的事情。他此前的努力也就白费了。

更别说,一旦有地方遭灾,需要其他地方支援,也会困难重重。

由此也可以看出秦始皇的高瞻远瞩。正是因为他的远见,汉承秦制,慢慢实现了他的目标,才有了后来的汉族,天下人都认为自己是汉人,而不是齐人、秦人、楚人。

这才有了后来那些个庞大的帝国。

而此后的历代王朝,因为郡县制,得以集中资源做事,而不是像欧洲那样四分五裂,整天忙着战争。这才有了数千年辉煌的华夏文明,直到两百年前才逐渐被欧洲超越。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秦始皇。

参考资料:

《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