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企业职工不能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但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以下是具体说明:

政策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24年联合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同时,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以及相关病退和退职政策停止执行。

病残津贴的申请条件

病残津贴与提前退休的区别

提前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特定原因(如特殊工种、自愿弹性等)提前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病残津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工作,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此时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以保障基本生活。

对于希望提前退出工作岗位的企业职工来说,除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申请病残津贴外,还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提前退休方式,详情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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