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乡政府回应上班时间人员缺岗事件引发热议,一句 “住得远怎么了,那你辞职呗,就不用迟到了” 的回复,不仅没化解群众不满,反而暴露了基层服务中存在的态度偏差与责任缺失。这场争议的核心,早已超越 “迟到理由是否合理” 的表层讨论,直指基层服务窗口 “谁为谁服务” 的本质问题,值得所有公职单位深思。

从群众的反馈中,我们能清晰感受到一种朴素的期待:“群众按点到,窗口不能唱空城计”。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到乡政府服务大厅办事,往往是提前规划好时间、放下手头工作专程前往。可能是为了办一张社保卡,要往返几公里;可能是为了咨询补贴政策,生怕错过工作日的办理时段。他们抱着 “政府能帮自己解决问题” 的信任而来,却遭遇 “工作人员不在岗” 的窘境,这种期待与现实的落差,难免让人心生不满。更让人无奈的是,部分工作人员似乎并未意识到 “服务窗口” 的特殊属性 —— 这里不是可以随意 “摸鱼” 的私人空间,而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每一个缺位的岗位背后,都是群众焦急等待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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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乡政府那句引发争议的回应,“住得远” 或许是部分工作人员迟到的客观原因,但 “辞职” 的回复却充满了脱离群众的傲慢。“住得远” 可以通过提前规划通勤时间、申请弹性打卡等合理方式解决,而非用 “辞职” 这种极端说法回避问题;更不能将 “住得远” 当作缺岗的 “挡箭牌”,无视群众的办事需求。作为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 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 “群众来了有人接待、问题来了有人回应” 的细节里。即便真有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迟到,提前与同事做好工作交接、在窗口张贴临时通知、留下咨询电话,这些简单的举动,就能极大减少群众的不便,可偏偏有些单位连这最基本的服务意识都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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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 “都是打工人,能理解摸鱼”,这话有一定道理,毕竟每个人都有疲惫的时候。但 “摸鱼” 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本职工作,不能损害他人利益。对于普通企业员工来说,摸鱼可能影响的是团队业绩;可对于政府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来说,摸鱼影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来办事,是相信政府能为他们排忧解难,若是连 “按时在岗” 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谈何 “为人民服务”?更何况,大多数群众办事都有时间限制,错过一次可能就要再等几天,甚至会耽误重要的事情,这种 “不方便”,不是一句 “能理解” 就能抵消的。

要解决服务窗口人员缺岗的问题,关键在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让他们真正明白 “窗口服务” 的意义,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而不是把 “上班” 当成应付差事;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和应急机制,明确迟到、缺岗的处罚措施,同时针对 “住得远”“突发情况” 等合理问题,制定灵活的应对方案,比如实行轮岗值班、弹性通勤、线上预约等,既保障工作人员的合理权益,也确保服务窗口始终有人在岗。此外,还可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的意见能及时反馈,倒逼窗口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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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窗口是政府形象的 “脸面”,每一个在岗的工作人员,都代表着政府的态度。别再让 “住得远” 成为服务缺位的借口,也别让 “摸鱼” 消耗群众的信任。只有真正把 “为人民服务” 落到实处,让群众来办事时能 “找得到人、办得成事”,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