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晁夫林与被执行人王业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5)鲁0404民初50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业锋,男,1977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石拉村1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404197702121919。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金额:凡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提供该被申请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5000元奖励。
本院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632-7739697 0632-7739169
联系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19号
联系人: 孙法官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