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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贸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陕西省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要求,以及省市县打好提振消费和外贸拓展硬仗的工作安排,依据渭商发〔2025〕31号文件《开展“畅心约‘惠’乐购‘渭’城”消费券发放活动通知》的总体要求,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参与“畅心约‘惠’乐购‘渭’城”消费券发放活动的企业。
一、活动目标
征集县域商贸企业参加“畅心约‘惠’乐购‘渭’城”2025渭南市消费券活动。围绕商超百货、服装鞋帽、住宿餐饮、成品油等领域。加大电子消费券发放力度,持续增强消费内生动力、扩大消费规模。持续带动广大商贸企业同步开展促销活动,形成浓厚消费氛围,加力促进消费增长。
二、发放金额及时间
市级发放500万元,自2025年8月22日开始发放,根据核销动态及时调整各类型消费券投放券数,循环滚动,用完即止。
三、发放范围
所有在渭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用户手机定位在渭南市,包括外地来渭人员),消费券可在全市指定商户使用。
四、消费券类型
市级消费券聚焦商场百货、服装鞋帽、住宿餐饮、成品油等领域发放。
(一)超市类消费券:
消费满50元减15元
(二)商场百货及服装鞋帽类消费券:
消费满200元减60元
(三)住宿类消费券:
消费满100元减20元
(四)餐饮类消费券:
消费满30元减10元
(五)成品油类消费券:
消费满200元减30元
消费满300元减50元
五、参与企业
满足符合消费类型商贸企业均可报名;具体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六、消费券领取及使用
(一)领取方式
1.领取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平台。消费者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云闪付”APP,参与本次活动。
2.领取方式:自2025年8月22日开始,每天上午9:00在“云闪付”APP领取,当即生效,领取当天24:00时前使用,过期回收。
3.领取规则:数量有限,先领先得。消费券线上领取,每人每周每类型限领1张,每人每笔限用1张。
(二)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券后,可在政府指定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
2.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消费者在付款时,达到满减条件,自动核销消费券。商户收到消费额全款,到账时间为T+1个工作日。
3.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4.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
5.根据各类型消费券不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七、监督管理
在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市商务局在商务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对恶意套现、消费券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政府补助代替销售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列入不诚信名单并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
大荔县商务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1
大荔县“畅心约‘惠’ 乐购‘渭’城”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对照“畅心约‘惠’乐购‘渭’城”消费券发放工作要求,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把关,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坚决不掺杂、不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降低服务质量。
二、明码标价,不借促消费之机变相加价和哄抬物价,不搞虚假宣传,不以充值、预存方式核销消费券。
三、优惠让利,兑现优惠承诺,让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消费实惠。
四、规范经营,消费券不兑换现金,不核销找零或者替代现金找零,单机不拆分核销,不倒买倒卖。
五、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员工管理,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不得虚假扫码套现。
六、如违反上述要求,列入不诚信单位,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退回消费券补贴;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913-2933606 渭南市商务局
0913-3256130 大荔县商务局
承诺商户(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来源:大荔县商务局
免 责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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