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前方有交警
怎么办?
正常驾驶人应该是
提前减速配合检查
但如果
看到警察就跑
难道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下面这位驾驶人
在遇到交警后
弃车逃跑
在草地里和交警玩起了“躲猫猫”
他逃,他追
他“插翅难飞”
8月10日19时01分,昆明交管九大队民辅警在鹏程路与清潭巷交叉口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一名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便鸣笛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没想到驾驶人转头骑出道路,消失在草丛中。
一番寻找后,民警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了被遗弃的摩托车,但驾驶人却不见踪影。
当民警爬上山坡后,发现驾驶人从远处走来,称自己没有戴头盔,害怕被处罚便弃车逃跑,跑了一段路后悔了,又折返回来。
民警让驾驶人将摩托车推回道路接受检查,没想到被男子拒绝,称该车辆已脱检很久,担心会被扣走。在民警的再三劝说下,驾驶人才将车辆推回道路。
经检查,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大队民警告知驾驶人实施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并依法暂扣了该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逃能解决问题吗?
不能
不仅不能
还会加重问题的严重性!
法律链接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并配合检查、调查,不得采取锁门窗、冲卡或者弃车逃跑等方式阻碍交通警察执行职务。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采取锁门窗、冲卡或弃车逃跑等手段,拒不配合交通警察检查、调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只要没被蜀黍发现
就没关系”
这样的侥幸心理
只会害人又害己
驾驶报废机动车
任性上路
危险又违法!
️️️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甚至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不符合环保要求。
违法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车辆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 警 提 醒
驾驶人一定要按照规定
对车辆进行审验检查
如果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
应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报废
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
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报废车辆“驶”不得
来源 昆明交警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李鸿睿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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