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买的时候太冲动,我不要了。”当小李对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出这句话时,他或许还没意识到,司法拍卖中的一次“悔拍”,远不止“不要了”那么简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终小李的近万元拍卖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近日,小李在网上看到盐城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一则网拍公告,拍卖一辆苏州牌照的奔驰轿车,起拍价8.9万元。于是他缴纳了8900元竞拍保证金。之后,在9名竞买人的激烈角逐中,经过20轮出价,小李最终以123057元的价格,成功竞得奔驰车。

“买的时候太急了,价格贵了,我不要了。”随着付款期限的临近,执行法官通知小李付款时,小李以“价格太贵”为由拒绝付款。因小李的“悔拍”行为,大丰区人民法院对小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其在重新拍卖中参与竞买。

后来,该车辆被再次拍卖,并以117708元成交。“两次拍卖产生了5349元的差价损失。”拍卖结束后,执行法官耐心向小李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竞买规则,将他的保证金用于弥补该差价,剩余保证金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这并非普通的网购退货。司法拍卖不是游戏,竞买人参与拍卖不能任性。竞买前要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如遇疑问要及时咨询解惑。”执行法官提醒,恶意“悔拍”不仅会损失保证金,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大丰区人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