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房东税将在9月15日随着《住房租房条例》的落地正式开征”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广泛流传,引起众多租房者与房东的密切关注,相关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在太平洋房屋一些门店,挂牌房东对此消息的咨询也越来越多

房东税真的要来了吗?

事实是,各大官方媒体已经辟谣假的!别信!

一、“房东税”是误读

房屋备案≠征税

租房收税并非新规,那为何此次“房东税”话题,引发这么大的讨论?究其原因主要源于不少人对下月将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的误读

《条例》中第八条提到,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而这个备案信息,又会和税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于是,在一些社交平台、租房社群中,就有人直接把“备案”要求和“新增税种”直接关联,得出了要新增所谓的“房东税”。但备案只是一种规范手段,不等于增税

二、出租税费已经存在数十年

纳税流程更加规范

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没有因《条例》出台而调整,而且本质上让纳税流程更规范了,而非突然的“加税”

通俗角度来说,就是出租房屋,本就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但由于大多数租房合同是私下签订的,税务部门无法判断其出租行为,以至于房东未完全纳税,但随着税务部门征管效能与规范性的提升,纳税行为也正加速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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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在上海出租房屋为例,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以2.5%的综合税率统一征收。其中,增值税被减免,2.5%的税率包含2%的房产税和0.5%的个人所得税;月租金超过10万元的,综合税率约为4%。

简单算一笔账,以4000元月租金收入为例,需缴纳税费约为100元,对房东个人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而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的房东,也应当依法申报纳税。

三、《条例》规范租房流程

租客最高年省上万元

事实上,《住房租赁条例》出台的核心目标,是整治长期以来租赁市场的乱象,如'醛房”“假房源”“乱扣押金”“霸王条款”等,并建立更完善的纠纷调解机制。

租客而言,完成合同备案后,还可凭备案证明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最高1500元,相当于每年最多节省1.8万元,是实实在在的福利。

目前,太平洋房屋也已经和交易中心进行接口打通,只要租赁合同签了,自动会把数据推送过去进行备案使用

所以太平洋房屋提醒广大租客和房东不必过度恐慌于不实传言,在面对住房租赁相关事务时,应依据真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理性看待税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