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因为杨某媛的硕士毕业论文被扒出问题(即将开学此事至今没有下文令人费解),武汉大学一些教授的论文受到质疑。
我前面已经陆续介绍过三篇,其中有一篇题为《〈汉谟拉比法典〉与商汤关系新论》。这篇论文于2007年发表在《武汉大学学报》上,主要论证了两河流域的汉谟拉比就是中国的商汤。
我在前文已经指出,这篇论文基本的论证逻辑,就是英语中人名、地名与中国的人名、地名发音相似,所有的证据,就围绕“发音相似”举出两边发音相似的人名地名。如果说得高大上一点,这叫从语言学角度去论证。
不仅我,很多人都对这篇文章提出质疑。今天,看到了论文第二作者是空军雷达学院学者吴彬华出来对社会质疑进行回应。他十几天前就回应的,我是才看到。
首先声明,吴彬华教授是资深学者,从其此文中,可见其在学术研究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而且也是颇有成果,令人尊敬。
所以无论前文,还是本文,都无意冒犯吴彬华教授,行文之中或有言语不当之处,纯属鄙陋之故,而非存心犯颜。
其次要说的是,本人虽为普通网民,但也略通文墨,文科类的内容尚可思辨一二,所以提出质疑,也并非毫无逻辑。
在上篇文章里,我对“汉谟拉比是商汤”提出了质疑和反驳,指出靠语言发音相似来论证二人为一,是不具有说服力的。
我认为,汉谟拉比和商汤所处地点不同,而且相去甚远,一个在中国,一个在中东,无论有多少相似也不可能是一个人。
如果要证明汉谟拉比是商汤,最起码得先证明“汉谟拉比法典”石碑是在中国出土,但是吴教授论文里没有这个证明。
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吴教授回应的这篇长文里,也没有对此说明,只是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起不到答疑解惑的作用。
在回应中,吴教授依然是从语言学角度进行说明,并说自己通过研究得出“英语总体上算是中华北方方言区的一种,又吸收进其他语种的词汇形成的”这一结论。
吴教授这一结论,简要地说,就是英语起源于中国。这种观点,网上也有其他人说,比如湖南大学杜钢建教授。
不过,杜钢建教授的高论,已经被逻辑错误的例题中,成为反面教材了。人民日报客户端也从发文批评这这种无稽之谈,称其为“迷之自信”。
不知道吴教授的英语起源于中国之说,具体有什么令人信服的证据。而且,也不知道吴教授观点的提出,是在杜钢建之前,还是之后呢?
归纳一下,吴教授对公众质疑作出的解释,主要就以下几点:
第一,论文是他写的,第一作者李荣建只是审阅,提出一些建议。这倒是有些奇怪,为什么主笔反而是第二作者。
第二,受版面限制,只能用“极为跳跃式的思维加集中式的文献证据来证明,汉谟拉比大帝就是中华商汤王(见下图)”。
第三,列出来的参考文献只有三种,也是受版面限制。
除了这三点,其他的内容都没有价值。而且我认为,这三点,也没有意义,其中第一第三毫无意义,第二等于把论文观点重复一遍,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而要想知道新证据,就得去买他的书。
但同时吴教授又说,他的书,一般人读起来还有相当的困难。这言外之意就是,一般人就是买了他的书,也看不懂。
对于这种说法,我仍然是怀疑的。我认为吴教授是在狡辩,回避了实物性证据问题,以别人不懂为由一推了之。
我的观点是:
第一,证明汉谟拉比是商汤,绝对不能仅仅依靠两人、两地一些语言发音上的相似性,必须要有实物性证据,比如先证明“汉谟拉比法典”石碑是在中国出土。
这个石碑是在中东出土的,说它是商汤令义伯仲伯刻的《典宝》,不解决空间上的不同一问题,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第二,《汉谟拉比法典》原文是古巴比伦楔形文字,其发音是怎样的已经不得而知,而吴教授用以与汉语发音比较的,是翻译成的英文,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即便从发音上可以证明,吴教授也应该拿汉语发音与古巴比伦楔形文字发音相比,怎么可以和英语发音比呢?如果这样,请问吴教授,当初要是把《汉谟拉比法典》翻译成德语、日语、俄语呢?还能比出来相似性吗?
除此之外,我还有质疑,就是论文里大量使用“可能的推测是”“由此推测”“可能”“如果”“可对应”“实为”这种不确定和主观猜测的表述,这哪里是在证明?这分明就是在自说自话嘛。
吴教授最后说了两点,似乎欲从别的方面为自己正名:
第一,论文获得学术创新奖;
第二,他和李教授做研究不泥常法。
然而我想说的是,无论这篇论文得过什么奖,无论如何不泥常法,必须用确凿的证据和无可辩驳的逻辑说话。
要证明汉谟拉比是商汤,不解决我提出的两点质疑,是证明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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