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普中国

编辑:陈琳玲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绿色发展区保护管理

第四十九条绿色发展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洱海保护治理规划。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须征求同级洱海保护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禁止削山造地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建设活动。

第五十条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布局畜禽、水产养殖场、养殖小区,采取措施,防治养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