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印发了《黑龙江2025-2026学年度校历》,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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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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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学期统一于2025年9月1日开学、2026年1月15日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共19.5周,寒假从2026年1月16日开始、2月28日结束

全省普通高中秋季学期统一于2025年8月21日开学、2026年1月21日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及社会实践共21周,寒假从2026年1月22日开始、2月28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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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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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春季学期统一于2026年3月2日开学(各地可结合实际安排3月1日返校)、7月15日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共19.5周,暑假从7月16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全省普通高中春季学期统一于2026年3月2日开学(各地可结合实际安排3月1日返校)、7月17日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共20周,暑假从7月1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教学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

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学校的教学时间调整,由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学校活动。

各中小学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的,由各学校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节假日安排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

学期期间,因极端天气或空气重污染引发的停课事宜,统一由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来源丨“绥化日报”微信公众号

北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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