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尹丽(武定县司法局狮山司法所所长)
推荐单位:武定县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从调解现场的“灭火器”到田间地头的“普法达人”,从迷途少年的“知心姐姐”到未成年人的“引路人”,尹丽自2016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司法所长的责任与担当。2024年成功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合同、宅基地等突出矛盾纠纷187件。
她秉持“一次调解,就是一场生动的普法教育”的理念,不断强化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工作,把群众最关注的纠纷作为最好的普法课堂,把普法融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过程,做到“调前讲法、调中普法、调后析法”,实现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治宣讲全覆盖。她在调解后及时回访,监督已达成协议的履行情况,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做到“案真结、人真和”。
吴某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执行,在武定县司法局狮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初期,吴某情绪非常低落,加之家人对其接纳度很低,吴某一度丧失生活信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尹丽本着“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带领矫正小组成员多次上门入户给吴某家人做思想工作,耐心讲解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吴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矫正方案。经过一系列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后,吴某家人解开心结,吴某也积极改造,成为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佼佼者,最终顺利解矫。
作为一名90后的基层司法所长,尹丽怀揣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初心,对群众的事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心,做群众思想工作耐心,调解纠纷有公心,是“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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