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城区这一区域范围内建设冻结!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北辛街道西七里沟、后屯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通告

滕政通字[2025]4号

为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整体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结合滕州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对北辛街道西七里沟、后屯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及项目建设等进行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 南起通盛路(善国中学、善国璟园小区及城建珑悦城项目C区除外),

  • 北至红荷大道

  • 东起善国北路(善国璟园小区及城建垅悦城项目A、B区除外),

  • 西至大同北路(和馨园南区、崇文学校及和馨园北区除外)。


具体冻结范围以现场划定的红线为准。
二、冻结时限
  • 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三、冻结内容
  1. 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

  2.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 房屋的产权确认、产权调换、买卖、抵押、赠与,析产,租赁、危旧房屋鉴定和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4. 进行各类形式的房屋装饰、装修;

  5. 抢栽抢种果树、花木、苗木等地上附着物;

  6. 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一)部门职责
  •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税务、民政、文旅、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停止新办冻结范围内的一切手续。


(二)监督与执法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北辛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冻结范围的巡查力度,严格监管冻结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行为;

  • 对2017年4月1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通告》(滕政通[2017]6号)后,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建设的各类建筑,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

  • 对冻结范围内新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由各责任单位或村(居)民按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

  • 对冻结范围内凡不服从管理进行违法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

  • 凡不听劝阻,影响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责任
  • 冻结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冻结范围内的改造建设工作。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法律支持丨刘彤 1586320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