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农民群众认为农用车

既可载人又可载货

非常实用

殊不知

这些车辆客货混载、违法载人

安全隐患极大

极易发生伤亡事故

巴州公安交警

对近期查处的农用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规守法

切勿以身试法

库尔勒

2025年8月24日17时13分,库尔勒公安交警在托布力其乡6公里300米路段处查获王某驾驶新M2***7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和硕

2025年8月21日11时许,和硕公安交警在塔哈其镇查获张某驾驶无号牌农用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2025年8月23日13时许,和硕公安交警在苏哈特乡查获艾某驾驶无号牌农用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2025年8月24日19时20分,和硕公安交警在乌什塔拉乡查获梁某驾驶无号牌农用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农用车的交通安全隐患

1

车况良莠不齐,安全性能差。

由于农用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问题,安全性能普遍较差,特别是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拖拉机这三类机动车,在农村机动车中所占比重较大,但这些车辆安全性普遍较低、行驶稳定性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同时,部分农用车车主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对购回的农用车辆进行改装,擅自加装车厢钢板、更换载重轮胎或随意改变发动机功率,甚至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客货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差,无法满足安全行驶需求。

2

驾驶人员复杂,交通违法现象突出。

当前众多的农用车领证门槛不高,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驾驶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系统教育培训,这部分驾驶人的交通法治意识相对淡薄,车辆行驶中超限超载、超速、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特别是每年春耕春播农忙时节,上山劳作的农村群众为了方便耕种及出行方便,在乡村道路上遇见农用三轮车、拖拉机随便乘坐,导致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的现象尤为普遍。

3

村道路等级低,易引发交通事故。

农村道路路面宽度不够、急弯陡坡较多,安全设施不到位,对行车安全造成较大隐患。加上农用车辆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驾驶人对基本性的交通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安全警示标志不熟悉,盲目驾车,导致农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一直处于多发状态。

巴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农用车不是“万能车”,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别拿危险当便捷,严防农用车违法载人,请广大农用车驾驶人,从自身做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交通文明的践行者!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丨王 婷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