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生态日之际,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法院以及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在示范区执委会指导支持下,日前联合举办水生态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暨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上海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益心为公”志愿者受邀参加并监督见证。
为更好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示范区河湖安澜,会上,示范区三地检察院、法院共同会签《示范区环太浦河、淀山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司法协同联合实施意见》。《意见》聚焦跨界水体保护加强司法协作,着力构建难点问题共解、重大案件联办、异地司法协作、专家智库共享、社会治理同促、示范基地共建的跨域司法协同新格局。
示范区成立以来,三地检察院、法院、生态主管部门以水为纽带,在示范区执委会的指导下同心协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水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路径。活动现场,执委会政策法规部相关负责人就示范区水生态司法协同工作成果进行通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通报全市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情况。在“公益诉讼+碳交易”的创新机制运行下,企业的修复责任与绿色金融工具精准对接,这既是司法力量为生态价值保驾护航的创新实践,更是用市场逻辑激活绿色发展动能的生动探索,也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提供了“上海样本”。
活动现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通报全市生态系统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情况。从生态损害赔偿与司法程序的高效衔接,到多元生态修复模式的创新实践,清晰展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的落地生根。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合力书写出“有价赔偿”守护“无价生态”的生动答卷。
在上级部门和区委有力领导以及执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检察院、法院、水务局,先后在“元荡生态基地、太浦河涵养林、青西郊野公园、环城水系公园、国家会展中心”,聚力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实践新典范。活动现场发布首批“零碳先锋生态文明示范阵地”。
会上,青浦区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共同签署《青浦区生态执法司法协同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协议》,旨在通过共建共治,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涉碳争议解决等领域加强合作,让司法保障与行政监管同频共振,为绿色低碳城市筑牢“生态屏障”。
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注定了保护修复必须打破“一亩三分地”的壁垒。2025年,在最高检指导下,示范区检察机关以联合专案形式一体化办理一起跨流域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为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提供生动实践。
活动现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李翔对该案例进行点评指导。李翔教授从专业角度精准剖析案例中检察机关联合办案的创新点和实践价值,并深入解读跨区域协作机制、公益诉讼效能提升等关键路径,为进一步深化水生态司法协同注入专业动能。
下一步,示范区三地生态执法、司法部门将继续用高标准定位筑牢生态屏障,以系统化治理激活绿色动能,用一盘棋思维打破区域壁垒,以法治力量护航示范区,走出一条水生态共护、绿色低碳共赢的跨区域共建共享新路径。
原标题:《同守一泓碧波,示范区八部门携手共护水生态环境》
栏目编辑:赵菊玲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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