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大理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公开招聘大理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的流程及程序,已完成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等流程及程序,现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9月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云南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角女士13669756315)

监督电话:0872-2320533

附件:公开招聘大理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2025年8月25日

编辑:陈丝华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绿色发展区保护管理

第五十一条  绿色发展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占湿地、水库、河道;

(二)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或者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网具进行捕捞;

(三)擅自砍伐林木

(四)擅自取水或者违反取水许可规定取水;

(五)选矿、采矿;

(六)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七)弃置、掩埋有毒物质;

(八)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九)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或者不可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

(十)建设化工、冶金、制浆、制革、电镀、电解、水泥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十一)盗窃、损毁界桩、标识标牌、堤坝、沟渠、桥闸、水文、气象、测量、码头、航标、环境监测、科研、排水、排污、截污、治污等设施;

(十二)其他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