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据公众号“黄岛公安”报道,8月24日晚,雨夜,由公安、消防、救援队等多方力量组成的联合救援队,经过11个小时的奋战,终于从小珠山上把一名男子救了下来。

我们向救援人员致敬!

不过,小编也有疑问。该男子是爬山走野路被困的,像这样因为不守规则而被困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救援时,应该不应该收费?

01

雨夜救援

8月24日晚7时许

黄岛分局辛安派出所

接到分局情指中心指令

市民迟先生

因攀爬小珠山野路被困山顶

情况危急

请立即展开救援

接到指令后

辛安派出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会同分局警航队、辛安街道办事处

消防救援大队、方舟救援队

及森林防火队员组成联合救援队

连夜展开营救行动

当时正值雨天

山路湿滑泥泞

加之夜间能见度低、地形复杂

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民警及救援人员克服重重困难

在信号时断时续的情况下

始终保持与迟先生保持联系

安抚其情绪并指导其在原地等待

经过11个小时的艰难搜寻

终于在次日凌晨成功找到了被困者

并将其安全护送下山

迟先生对民警及救援人员表达了诚挚谢意

并深刻认识到擅自攀爬野山的危险性

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规定

不再冒险

此次救援行动充分展现了

公安民警和救援人员不畏艰险

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

02

是否应该收费

首先,我们为救援人员点赞

你们辛苦了

然而,我们也应该反思

对于因为守规矩而被困的人员

救援时是不是应该收费?

近日

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对两名

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启动后、未经许可

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

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

据介绍

这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深圳开出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受访单位供图

今年7月19日,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发布后,仍有游客擅自进入大鹏新区自然灾害危险区后导致被困经救援人员12小时的艰苦搜救,游客被成功转移至安全区域。此时台风“韦帕”已升级为橙色预警

8月15日,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南澳办事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对两名游客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划定为自然灾害危险区,并采取禁入措施,违者可能面临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关救援费用

从深圳的例子看

虽然两者不同

但本质是一样的

游客不守规矩

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救援

如果完全是公益

救援成本

事实上会是由国家和他人承担

被救援者本身

是受益者

却没付出任何成本

不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这实际上是不合适的!

03

救援收费有案例

我们注意到,关于免费救援,不少网友颇有微词。有网友认为,当前违规登山在各地屡禁不止,收费救援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以四川为例,近年来公布的多起登山引发的事故,均与违规攀登有关。

2024年1月,两名登山爱好者在未经报备的情况下,违规攀登阿坝州雪宝顶失联。接到报警后,当地组织超过100人的搜救队伍展开搜救。

2024年12月,甘孜州雅姆雪山发生一起滑坠事故,一名重庆籍男登山者在下撤途中摔倒,不幸遇难。该区域未对外开放。

仅仅隔了1个多月,2025年1月31日,一名登山者在雅姆雪山未开发区域因连续滑坠遇难,事发后当地政府确认该区域早已封山,并定性此次登山活动违规。

2月8日晚,雅姆雪山唯一失联后的幸存者志鹏(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惊险经历。“其实上山前就听说雪山发生了滑坠事故。”2月1日,在上山过程中,志鹏遇到了将滑坠事故遇难者遗体转运下山的队伍,但依然没有引起他的警惕。在登顶过程中,志鹏发生了滑坠。在山体裂缝中待了一整夜后,他被救援队伍营救下山。

青岛的山虽然没有那么险峻

但每年都会有不少人被困

大部分是因为走野路

进入到未开发区域

救援人员费心费力

才把人救下来

小编认为

有人被困

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救援

是我们社会应有的温暖

然而,对于一些因为不守规矩

而造成的人力物力消耗

应该承担一定的费用

这是既是一种公平

也是对不守规矩者的惩戒

你认为呢?

请你留下你的看法!

内容参考:黄岛公安、广东应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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