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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的,最近刮起禁烟风,有脱口秀演员咬牙切齿要禁烟,有网红跑到大街上指责别人抽烟,甚至连鲁迅抽烟都要被“禁止”。绍兴鲁迅纪念馆外有个打卡墙,选取了经典木刻版画中手里持烟的鲁迅形象,结果遭到投诉。理由是原作是鲁迅先生在室内吸烟,“露天场所不等于吸烟区。鲁迅吸烟版画本是他在自己家里吸烟,为何去掉背景放在室外人群聚集处吸烟危害他人健康呢?还会误导青少年。建议将吸烟图改为右手握拳伏案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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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投诉怎么说呢,四句话每句都有问题。第一句,她说了个前提,“露天场所不等于吸烟区”,但这个前提跟投诉没有半毛钱关系,因为露天场所也并非禁烟区。在没有出台明确此处为禁烟区之前,别人有权利在这里吸烟。这是很多禁烟人士在逻辑上的第一个错误。除非像上海,将部分露天场所设置为禁烟区,该区域才不允许抽烟,否则人家在露天场所抽烟是合法的。也许,在诸如火车站、汽车站、公共场所门口等人群集中地区抽烟的行为不合情理,但此时禁烟群体的呼声,应该是推动新的禁烟条例,在规则上改变这一现状。如果真能推动更多人达成共识,我举双手赞成,也愿意为推动这类禁烟规定鼓与呼。但在明确规定出台之前,我反对以禁止个体吸烟、投诉个案的方式来“呼吁禁烟”。

第二句说版画内容是鲁迅在家里吸烟,后半句还是个病句,“去掉背景放在室外人群聚集处吸烟危害他人健康”,简直是意义不明的臆想。字面意思是,去掉背景的鲁迅吸烟形象危害他人健康;另一种理解为这幅画放在室外人群聚集处,导致很多人在此吸烟打卡,危害他人健康。

字面意思肯定是错的,我只能猜测是第二种情况。这面墙的确吸引不少游客打卡,有的拿着烟模仿鲁迅的动作,有的拿起打火机给鲁迅“点烟”拍照。说实话,就图一乐儿,也没看到谁跟墙根底下没完没了嘬烟卷儿。就算有人吸烟,这儿也不是禁烟区,这么上纲上线,倒应了鲁迅先生那句“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写出这样的病句,某种意义上也说明这位投诉者自己也没想清楚,到底什么是错误行为,先投诉起来再说。

第三句说“误导青少年”。我纳闷的是,咱青少年怎么那么容易被误导,咱们电影院里放着各类战争片、恐怖片,人间地狱、血肉横飞、鬼怪横行,都没想着给电影分个级,却害怕青少年看到鲁迅先生吸烟的形象被误导。青少年的性教育课本里不能有身体呈现,青少年不能看大街上鲁迅先生抽烟,短视频里健身博主和美术作品都要打上马赛克,咱的青少年到底是坚强还是脆弱?甚至连成年人也一并脆弱起来。不是说青少年不该保护,而是划出个道道来,别想一出是一出。连鲁迅抽烟都看不得,那青少年也就只能永远保持一种“纯真”的心智了。

第四句是建议,还给了明确指示,“右手握拳伏案版画”,看到这里我就想,鲁迅右手握拳都想给你一拳。现在很多看客都有一种奇怪的甲方心态,直接给修改意见。问题是这些人却不是甲方,不出钱不出力,就出一张嘴。鲁迅笔下的看客无非就是叫声好,现在甚至要上台指手画脚,砍头的时候别太快,先舞几下刀,咱别从后边砍,建议从前边剌……

当然,投诉是这位游客的权利,我捍卫她的表达,同样坚持我的吐槽。我们需要开放的表达空间,经过充分的讨论和互动,才能形成共识。而不是一纸投诉便让鲁迅禁烟,或让谁禁言。不过绍兴文旅也刚刚给出回复,接到全国各地的电话,“都表示这是历史的客观现实,而且也是绍兴鲁迅故里旅游的一张名片,要求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投诉盲目做出决策。”

从这类投诉中,我想分析两个有关投诉举报的问题。

第一,诉诸权威而非推动程序变革。禁烟只是个例子,据说现在甚至成了自媒体“起号”的流量密码,跑到大街上禁烟,就能收获更多粉丝。举着手机,让别人在非禁烟区掐灭手中的香烟,厌恶烟草的人纷纷叫好,支持吸烟的人就开始痛骂,两边对垒,流量来了。我不吸烟,也支持更大力度的禁烟,但反对这种在规则之外侵犯个体权益的行为。举着手机,是通过直播、短视频的流量来造成压力和威慑,向文旅投诉一幅肖像,且没有列举有效的制度规则。这些行为都是想通过权威(公众、部门)来压服,而不是寻求程序变革和社会共识,制造“威”而忽略“服”,只会饮鸩止渴。

第二,强化影响而忽视个人权责。会对青少年造成影响,这是投诉时的常用话术,可投诉者往往忽略了,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家长应该对孩子负责,监护人才是对青少年造成影响的直接因素,别动不动甩锅给“环境”和“社会”。幼稚的往往不是孩子,而是家长。如果家长没有吸烟的习惯,孩子看了鲁迅先生吸烟的画面也无动于衷,鲁迅毕竟不是那些明星偶像。话说孩子能成为明星脑残粉的,责任也多半在家长。引导、教育、陪伴、关爱的缺位,造成青少年认知的不完善,才会为了明星偶像寻死觅活。现代社会了,家长该长大了,承担点家长该承担的责任吧,别甩锅学校、老师、游戏、明星、课本和鲁迅吸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