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深圳房产在线)

日前,东莞住建局发布关于车位和车库租售的新政策,8月23日正式实施,以下是重点:

1、核心原则:车位必须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禁止“只售不租”。(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2、购买限制:车位配比≤1:1时,每套房屋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或车库。配比>1:1时,可按流程依次进行两轮销售(第一轮每套房屋业主最多只能购买1个车位,180天后第二轮销售可增购1一个车位)。销售时间满3年,业主可按照实际需要购买车位。

3、出租规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可将车位、车库出租给其他人,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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