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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泰证券研究所)
8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将标题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同时新增加分指标重点倾斜权益投资,引导加大自营投资和资管业务的权益投资比例,并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分类评价从风控指标标准、业务牌照申请、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多维度影响券商经营发展,相关规则的修订有望引导行业在权益投资、财富管理等领域更好发挥专业服务能力和功能作用,并驱动行业马太效应持续加强。
新增加分指标重点倾斜权益投资
本次新增加分指标重点倾斜权益投资,增设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权益类基金销售保有规模、资管产品权益投资占比等专项指标。对于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规模占比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规模位于行业前30名的,按名次加0.25~1分;对于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占比达到20%~40%的,按占比加0.5~2分,鼓励券商在投资业务、资管业务加大权益投资比例。对于代理销售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增量位于行业前20名的,按名次加0.5~1分,鼓励券商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领域加力发展。同时,将“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写入总则,明确监管导向。
引导集约型、差异化的发展方向
本次修订引导券商坚持集约型的发展方向、提升经营效率,取消了营业总收入的加分指标,同时提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加分力度,最高加分由1分提高至2分,同时扩大加分分位至前30名。同时,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适当提升部分加分指标的覆盖面,将净资产收益率和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加分由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按名次加0.25分到2分不等,引导中小机构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
突出“打大打恶”,加强投资者保护
本次修订完善了下调评级的适用情形和手段,明确针对重大恶性案件从严下调评级。同时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适当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并适当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使分值梯度保持总体均衡。此外,对于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且事实情节清晰,但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的,至多扣1分(本应扣不少于1.5分),引导证券公司自愿及时先行赔付受害投资者,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分类评价举足轻重,马太效应有望延续
分类评价是证券行业的监管“指挥棒”,将从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监管资源分配、业务牌照申请、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影响券商经营发展。本次修订延续扶优限劣的监管思路,行业马太效应有望延续。截至8月22日,A股券商指数PBLF为1.71x,处于2014年以来的50%分位; H股中资券商指数PBLF为1.00x,处于2016年以来的76%分位。我们看好头部券商做优做强和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机会,个股关注1)业绩增长稳健且PBLF仍处于1-1.1x左右的H股头部券商;2)自营投资/财富管理转型领先的券商;3)估值较低的中型券商。
风险提示:政策支持不及预期、资本市场表现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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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优化分类评价,侧重权益投资》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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