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签下那份合同时,指尖都在发抖。
不是激动,是荒谬。
合同上,我的职位是贴身助理,服务对象是沈家那位出了名的大少爷——沈慕琛。
一个三年前被撞成植物人的活死人。
而我的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就一句话:
扮演他那早逝的白月光初恋,每天对着他说话、读书,用声音和“气息”刺激他苏醒。
月薪五十万。
我盯着那个数字,感觉自己像在看一个天上掉下来的笑话。
我当平面模特,拍一次广告累死累活也就几千块。现在,让我对着一棵“植物”念念叨叨,就给我这个价?
我毫不犹豫地落笔,笔尖划过纸面,留下一个干脆利落的名字:沈星辞。
呵,别说对着植物人,就是对着一块墓碑,只要钱给够,我能把他夸得活过来。
1
踏进沈家大宅的那天,我才知道,这五十万有多烫手。
那是一座压得人喘不过气的笼子,红木家具和冰冷的大理石,空气里飘着一股消毒水混合着金钱的腐朽气味。
沈家人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件刚从市场上买回来的工具。
冷漠,审视,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特别是那个叫林若汐的女人,沈家养女,沈慕琛名义上的未婚妻。
她看我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钱不好赚。
她那张画着精致妆容的脸上,每一个毛孔都透着敌意,像一只漂亮但有毒的孔雀,随时准备开屏啄人。
“你就是沈星辞?”她上下打量我,目光像手术刀,要把我从里到外刮一遍。
我点头。
“呵,”她扯了下嘴角,那笑意没抵达眼底,“是挺像的。跟我姐姐若瑜,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她口中的“姐姐”林若瑜,就是沈慕琛那个已经死了的白月光。
也是我即将扮演的角色。
“跟我来。”
她转身,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发出“哒哒”的声响,像在给我的命运倒计时。
我跟着她走上二楼,尽头是一间房。
门推开,一股浓重的药味扑面而来。
床上躺着一个人。
沈慕琛。
即便闭着眼,脸色苍白,也挡不住那张脸的棱角分明。他安静地躺着,胸口有微弱的起伏,像一尊沉睡的神像。
“从今天起,你就待在这里。”林若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冷得像冰,“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个替身,一个会说话的工具。”
她顿了顿,从旁边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扔在我脚下。
“换上。”
我看着那条裙子。
款式老旧,但料子极好,显然价值不菲。
“这是我姐姐最喜欢的裙子,”林若汐的语气里带着一种病态的快感,“慕琛哥哥最喜欢看她穿这件。你穿上,他或许能更快醒过来。”
我没动。
让我扮演一个死人,现在还要我穿上死人的衣服?
这是什么恶趣味?
“怎么,不愿意?”林若汐抱起双臂,下巴微抬,“沈星辞,别忘了你拿了多少钱。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不然,就滚蛋。”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火。
钱。
我是为了钱来的。
我弯腰,捡起那条裙子,一言不发地走进卫生间。
镜子里,我看到自己的脸。
一张和照片里的“林若瑜”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呵,难怪。
我换上那条裙子,布料贴在身上,凉飕飕的,像裹了一层尸布。
走出去时,林若汐满意地笑了。
“很好,”她说,“现在,开始你的工作吧。对着他,念这本书。”
她把一本泰戈尔诗集塞进我手里。
然后,她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抱着臂,像个监工,冷冷地看着我。
我拿起书,翻开,开始念。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我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显得格外诡异。
而床上的人,毫无反应。
我像个提线木偶,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这份工作。
穿着不属于我的衣服,念着不属于我的诗,对着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扮演另一个人。
沈家人对我视而不见,只要我不犯错,他们就把我当成空气。
只有林若汐,她总能想出各种法子来折磨我。
今天让我学林若瑜的笔迹抄写日记,明天又说我走路的姿势不像,罚我顶着书在走廊里来回走。
我全忍了。
为了那五十万的月薪。
我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份工作,一份扮演游戏。等我攒够了钱,就立刻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
多到能让我彻底摆脱孤儿院带给我的所有噩梦。
直到那一天。
林若汐的生日。
那天一早,她就冲进我的房间,把一堆化妆品砸在我面前的梳妆台上。
“今天是我生日宴,晚上家里要来很多客人,”她命令道,“你把自己弄得像样点,别像现在这样,死气沉沉的,晦气。”
她指着其中一瓶粉底液,眼神里闪过一丝诡异的光。
“用这个,这个色号最衬你,跟我姐姐当年用的一样。”
我看着那瓶粉底液。
心里某个地方“咯噔”一下。
直觉告诉我,有问题。
但我没得选。
我当着她的面,挤出粉底液,一点点涂在脸上。
林若汐看着我,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恶毒的笑。
我面无表情地化完妆,继续去沈慕琛的房间“上班”。
不到半小时,我的脸开始发痒。
一开始只是轻微的,我没在意。
可渐渐地,那股痒意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皮肤下钻,又疼又痒。
我没忍住,用手挠了一下。
再抬头看镜子时,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的脸上、脖子上,所有涂了粉底液的地方,都起了大片的红疹,密密麻麻,看上去触目惊心。
我冲出房间,想去找林若汐。
刚下楼,就看到整个客厅都布置得金碧辉煌,宾客云集,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得体的笑。
林若汐穿着一身高定礼服,像个骄傲的公主,被众人簇拥在中间。
她看到我,先是一愣,随即眼底划过一抹得逞的快意。
“哎呀,星辞,你的脸怎么了?”她故作惊讶地尖叫起来,声音大到足以让所有人都看过来。
瞬间,几十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我身上。
惊愕,鄙夷,嫌恶。
我像个被剥光了衣服的小丑,站在舞台中央。
我的脸火辣辣地疼,呼吸也开始困难。
我抓着喉咙,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过敏……我过敏了……”我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沈家的主母,沈太太,皱着眉走过来,看到我的脸,立刻嫌恶地后退一步。
“怎么搞成这副鬼样子!”她厉声斥道,“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赶紧给我滚回房间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妈,”林若汐假惺惺地开口,“星辞看上去很难受,要不……送她去医院吧?”
沈太太看了一眼被宾客环绕的林若汐,又看了一眼狼狈不堪的我,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知道了。老张,”她对旁边的司机喊道,“把她送到医院去,别让她死在家里。”
说完,她转身就走,仿佛多看我一眼都脏了她的眼睛。
没有一个人问我怎么样。
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的死活。
在他们眼里,林若-汐的生日宴,比我这条命重要得多。
我被司机架着,踉踉跄跄地往外走。
经过客厅时,我看到沈家老爷子、沈先生,还有沈家那几个平时对我呼来喝去的少爷小姐,全都围在林若汐身边,笑着,鼓掌,为她唱生日歌。
而我,像一条被随意丢弃的垃圾,被扔出了这个金碧辉煌的牢笼。
车子开动,我从后视镜里看着那栋灯火通明的别墅越来越远。
脸上的痛,远不及心里的冷。
我晕倒了。
再醒来时,人已经在医院的病房里。
脸上和脖子上的红疹已经消退了不少,但依旧能看到痕迹。医生说,是严重的化妆品过敏,再晚来一步,可能会导致休克,甚至有生命危险。
我躺在床上,盯着雪白的天花板,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知道是林若汐干的。
但我没有证据。
就算有证据,谁会信?
在沈家,我只是一个随时可以被替换的工具。而她,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千金小姐。
呵。
我扯了扯嘴角,笑得比哭还难看。
正在这时,病房的门被轻轻推开了。
我以为是护士,没回头。
一个苍老但沉稳的声音响起:“沈小姐,感觉好点了吗?”
我一愣,转过头。
门口站着一个老人,穿着一身一丝不苟的黑色西装,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
我不认识他。
“你是?”
“我姓福,”他走进来,自我介绍道,“在沈家做了四十年的管家。”
福伯?
我听说过,沈家的老管家,深得老爷子信任,但自从沈慕琛出事后,他就辞职回老家了。
他怎么会来这里?
“我听说了您的事,”福伯的眼神很复杂,有同情,有不忍,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若汐小姐……她被惯坏了。”
我冷笑一声。
何止是惯坏了,简直是歹毒。
“沈小姐,”福伯犹豫了一下,从怀里拿出一个陈旧的丝绒盒子,递给我,“这是我离开沈家时,老夫人偷偷塞给我的。”
我接过盒子,打开。
里面是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还有一个小小的、用红绳穿着的长命锁。
照片上,是一个抱着婴儿的年轻女人,笑得温柔婉约。那个婴儿,眉眼间竟然和我小时候有七八分相似。
“这是……”我的心猛地一跳。
“这是二十年前的二夫人,和……和真正的大小姐。”福伯的声音有些更咽,“二十年前,大小姐被人贩子拐走,二夫人受不了打击,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沈家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像被重锤砸了一下。
福伯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沈小姐,您和照片上的二夫人,长得太像了。尤其是眼睛。”
他顿了顿,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我的床头柜上。
“这是一家很权威的鉴定中心。有些事,或许……该有个真相了。”
说完,他对我深深鞠了一躬,转身离开了病房。
我死死地盯着那张名片,又看看手里的照片和长命锁,浑身的血液都像是凝固了。
一个荒唐到极点的念头,在我脑子里疯长。
沈家失踪的真千金?
我?
不,不可能。
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院长说,我是被父母遗弃在门口的。
可是……
那个长命锁,上面刻着一个很小很小的“辞”字。
我的名字,沈星辞。
巧合?
我死死攥着那个长命锁,金属的棱角硌得我手心生疼。
不。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
我拿起那张名片,拨通了上面的电话。
2
在医院躺了两天,我就回了沈家。
我的脸已经基本消肿,只是还有些浅浅的红印。
回去的时候,沈家一个人都没问我。
仿佛我只是出门去丢了个垃圾。
林若汐看到我,脸上闪过一丝错愕,随即又恢复了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命还真大。”她从我身边走过,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
我没理她。
从现在开始,游戏规则,要变了。
我像往常一样,去沈慕琛的房间。
换上那件白色的“尸布”,拿起那本快被我翻烂的诗集。
只是这一次,当我坐在床边,看着那张沉睡的脸时,我的心境完全不同了。
如果我真的是沈星辞……
那床上躺着的,就是我血缘上的堂哥。
而外面那个几次三番想要我命的女人,是个鸠占鹊巢的冒牌货。
这个念头让我浑身发冷,又莫名地升起一股力量。
我需要证据。
确凿的证据。
我一边念诗,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这个房间。
沈慕琛。
植物人。
昏迷不醒。
这简直是天赐的掩护。
我需要他的头发,或者……任何带有他DNA的东西。
我的目光,落在了他床头的梳子上。
机会只有一次。
我假装念得口干舌燥,起身去倒水,身体“不小心”撞了一下床头柜。
梳子掉在了地上。
我俯身去捡,用最快的速度,从梳齿间拔下几根头发,迅速攥进手心。
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像是要蹦出来。
我把梳子放回原位,端着水杯坐回去,继续念诗,声音控制得没有一丝颤抖。
沙发上的林若汐,正低头玩着手机,根本没注意到我的小动作。
我暗暗松了口气。
接下来的几天,我表现得比以前更温顺,更像一个逆来顺受的工具人。
林若汐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她似乎也对我失去了捉弄的兴趣,只是偶尔用那种看死人的眼神瞥我一眼。
我利用一次出门采购的机会,把我的样本和从沈慕琛那里拿到的头发,一起送到了福伯给的那家鉴定中心。
加了双倍的钱,要求最快出结果。
等待结果的那几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我夜夜做梦,梦见自己被关在漆黑的箱子里,外面是人贩子粗嘎的笑声。
就在我快要被这种焦虑逼疯的时候,沈慕琛的身体,出现了一点变化。
那天,我正在给他念报纸上的财经新闻。
念到一条关于沈氏集团股价波动的新闻时,我清楚地看到,他的手指,轻轻地动了一下。
幅度很小,快到像我的错觉。
但我看清了。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要醒了?
我停下来,死死地盯着他的手。
可等了很久,那只手再也没有动过。
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
从那天起,我开始留心观察。
我发现,每当我念到有关沈家生意、或是林若汐的事情时,他的眼皮,偶尔会极轻微地颤动。
一个大胆的猜测在我心里形成。
沈慕琛……他是不是早就醒了?
或者说,他有意识,只是身体还不能动?
这个想法让我后背发毛。
如果他有意识,那我的存在,我的“扮演”,他都知道吗?
他是在看戏吗?
看我这个所谓的“替身”,和他的“未婚妻”林若汐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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