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信用中国(上海)获悉,8月21日,强生致行互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及“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连续处以两笔罚款,合计六万元人民币。
违法事实显示,8月21日,该公司存在“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驾驶员有资质)”,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为2250106955。
同日,该公司因“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车辆有资质)”,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为2250106953。
爱企查显示,强生致行互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顾宇丹,上海强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是其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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