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星泰一审被判死缓。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被告人刘星泰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

刘星泰1963年1月生,曾任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淄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日照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2018年1月任海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同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4年5月刘星泰被查,同年11月被双开,通报称其对抗组织审查;作风专横霸道;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

原标题:《21年间受贿3.16亿,“老虎”被判死缓!曾任市长、市委书记》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本文作者:上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