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关于启用空港大道等3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龙马潭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空港大道等3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8月26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5年9月26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1、空港大道一段出石鱼路西120米

2、空港大道一段进石鱼路西150米

3、空港大道一段进水井湾公交站东30米

4、空港大道一段出水井湾公交站东60米

5、空港大道一段进三叉河桥北10米

6、空港大道一段出三叉河桥北40米

7、石洞收费站引道进空港大道北180米

8、石洞收费站引道出空港大道北180米

9、云龙机场收费站引道进天寿街东30米

10、云龙机场收费站引道出天寿街东30米

11、特兴收费站引道进临港大道北380米

12、特兴收费站引道出临港大道北300米

13、郎酒大道一段进横街东段北10米

14、郎酒大道一段进横街东段南80米

15、郎酒大道二段进吉甫路北370米

16、郎酒大道二段出吉甫路北380米

17、246国道上行267公里965米(永川至泸州)

18、246国道下行267公里965米(泸州至永川)

19、246国道(旧)上行272公里600米

20、246国道(旧)下行272公里600米

21、246国道(旧)下行267公里400米

22、安宁大道三段进望天龙立交南240米

23、一门山路出望天龙立交北420米

24、246国道与泸富路交叉口

25、246国道与杨余路交叉口

26、246国道与长永路交叉口

27、246国道与长石路交叉口

28、246国道与慈长路交叉口

29、空港大道二段与港城大道交叉口

30、临港大道与垇河沟交叉口

31、港城大道与鹿福路交叉口

32、港城大道与友谊街交叉口

33、港城大道康宇电子公司交叉口

34、吉甫路与玉龙路一段交叉口

35、航安路二段与留金路交叉口

36、张家祠路与金岭路交叉口

37、张家祠路与玉龙路一段交叉口

38、共建路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8、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年8月26日

交警提醒

路口遵守信号行

变更车道需看清

谨慎行车前路平

安全驾驶筑文明

信息连线:三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