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划定了不可逾越的雷区,守好工作纪律的底线,就是守好自己的“饭碗”。如果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敢担当“怕作为”、庸碌无能“不作为”、效率低下“慢作为”、应付了事“假作为”,轻则受处分,重则丢“饭碗”,甚至吃“牢饭”。
挑不好担子就得挨板子
陈某担任林业助理员期间,未按规定对其管护区域进行日常巡护,致使其管护区域内的思茅松林木被张某等4人盗伐355株,价值共计39645元。陈某因工作失职失责且造成重大损失,最终受到党纪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规定,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
陈某失职失责导致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本原因在于他对林业助理员一职漫不经心。在工作岗位上玩忽职守、不以为然、慵懒对待,实质上是缺乏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的表现。林业助理员是村八大员之一,肩负着守护国家自然资源和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直接责任,陈某因履职不力,造成了林木被盗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享受了工资待遇却没有履行岗位责任,受到惩戒实属应当。
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敷衍应付、作风漂浮,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畏首畏尾、推脱责任,遇到问题往上推、工作责任往下甩;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情况弄不清、工作没思路。这些现象都集中反映出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职责缺乏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履职方式。我们党员干部要明白,无论官职大小、职位高低、任务轻重,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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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李丹 袁晓星
播音:余昊屿 江涛 包蕾
后期制作:李贞睿 白雪峰
技术监制:周雪岭 黄韬韬
编辑:李青芸
一审:王宇 李娟娟
二审:位伟锋
三审:朱朝辉
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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