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 低空经济 法规
字数:1071 阅读:7分钟 来源:江苏人民政府
近日,《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飞行服务、应用推广、促进措施、安全保障六个方面精准发力,系统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明细责任分工,打造特色发展新标杆。紧紧围绕低空经济发展的重点需求和关键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低空经济未来发展路径,支持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打通低空航空器从研发到市场的关键环节,让产业发展既有速度更有质量。
织密设施网络,构建资源配置新高地。推进地面设施、飞行管理服务保障设施、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等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低空飞行气象服务保障,构建低空数字底座。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资源高效配置,让低空空间成为连接城市功能的“空中动脉”。
激活空域效能,构建智慧服务新生态。统筹规划、科学设置低空公共航路,建设全市统一的低空飞行服务平台,依托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提供便捷高效的低空飞行服务和协同运行服务,并与上级平台实现信息和服务对接。
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产城融合新样板。推动低空飞行在公共管理和服务、客运服务、物流配送、文体旅游、生产作业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探索推进水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
强化综合保障,构建全维支撑新体系。制定综合政策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统筹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建立人才引育机制,推动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及复合型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支持,推进标准化建设及区域标准转化应用。
筑牢安全防线,健全飞行秩序新机制。建立低空飞行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跨部门联动处置与联合监管机制,对低空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及其周边飞行时实施分级管控,采取预警、警告、限制飞行等措施,强化低空飞行安全管控。
《条例》不仅为苏州低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还将进一步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和企业集聚,推动低空经济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质量稳步提升,为低空经济发展贡献更多的“苏州经验”。
微信公众号推荐机制调整了
第一时间Get【通航在线】更新,记得加个星标⭐
操作方法: 关注 右上角“···” ➡️ 设为星标⭐
声 明:若是原创文章,欢迎联系获取转载授权,并注明来源通航在线;若是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本平台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