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

绛县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山西绛美贝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金额:预算17.04万元

3、评审专家名单:樊艳丽、谭荣华,张馨(采购人代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如有疑议,应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绛县民政局

2、联 系 人:樊先生

3、联系电话:0359-6523416

绛县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相关知识:

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确实是由政府出资的一种养老服务方式,这一服务的提供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和尊重。

  1. 政府出资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一条款明确了政府有责任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包括养老服务。

进一步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指出,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表明政府出资的居家养老服务是国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政府出资的目的

    政府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旨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可以引导社会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倾斜,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1. 政府出资的实施

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等方式,确定服务提供商。

服务提供商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相关部门对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是由政府出资的一种养老服务方式,旨在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一服务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和照顾,也是国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绛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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